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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丰泽:不起诉决定在复工复产前作出
时间:2020-03-10  作者:王荣灿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3月2日电(通讯员 王荣灿)“我们公司经营着石油、水产等民生业务,很多物资正是现在防疫所必需的,政府部门也在号召我们复工复产。现在拿到这份不起诉决定书,总算放心了!”3月2日下午,位于丰泽区检察院检察宣告室里,泉州绿湾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郑重地从检察官手中《不起诉决定书》,压在心头许久的大石总算落了地。 

  2015年4月,郭某因贪图小利,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向上海某实业公司虚开多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赚取售票款50000元,支付给居间介绍人邱某25931元。2018年底案发后,郭某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弥补自身行为带来的社会危害。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郭某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好。当前,正是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时期,如郭某被起诉,将给企业经营造成极大地困难。为了保障企业的顺利复工,在综合全案情况后,该院依法对郭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审慎办理企业家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对于保护民营企业,推动经济复苏具有很好的示范效果和社会效果。”丰泽区工商联主席、匹克集团总经理许志达认为,检察机关在艰难时刻给予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无疑给企业家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据了解,丰泽区检察院聚焦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由检察长带头,26名检察官兼任“复工服务员”,深入企业车间了解实际需求,收集关于法律服务、减税降负、防疫物资筹备等方面反馈意见,为企业防控疫情和复工复产工作提供了司法保障。 

  为了让企业家们心无旁骛抓生产,该院还联合区工商联出台了推动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检十条”工作意见,并作为一份复工复产的“大礼包”,由检察干警和工商联同志向百余家民营企业“送礼上门”。“检十条”从落实内控管理、解决涉法诉求、防范经营风险、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严打涉企犯罪、加强部门联动、树牢服务理念、解读法律政策、快速办理机制、普法宣传引导等方面帮助和支持企业树立信心、共渡难关。 

  “现在是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特殊时期,我们检察机关的办案手段也不能太僵硬和单一,既要体现严厉打击,也要展现人文关怀,为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丰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金约表示,将立足检察职能,一手抓严厉打击,一手抓“温情执法”,有效应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保护民营经济。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