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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占比近60%,遇到这类涉疫情犯罪要注意了
时间:2020-03-19  作者:王文文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西3月19日电(通讯员 王文文)截至目前,赣州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32件34人。在这些案件中,尤以涉嫌诈骗犯罪居多,共有19件19人,占比近60%,其中批准逮捕5件5人,提起公诉1件1人,一审判决1件1人。

  从办理的案件来看,涉疫情诈骗的“套路”,都是以销售口罩、额温枪等医疗卫生用品实施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诸如微信群、朋友圈、QQ群等网络平台,在没有医疗卫生用品实物的情况下,发布有关虚假消息,骗取他人财物。

  来看几个案例:

  吴某某诈骗案

  2020年2月,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使用微信在朋友圈发布虚假销售口罩的信息。被害人刘某某看到该信息后,遂向对方询问是否有额温枪出售,吴某某谎称有,被害人便以310元每支的价钱采购了100支额温枪,并微信转账31000元。吴某某收到货款后不再联系对方,并注销了作案使用的微信号。该案检察机关已经提起公诉。

  杨某某诈骗案

  疫情期间,口罩成为人人必备的防疫用品。被告人杨某某发现这一“商机”,于2020年2月8日通过微信发布口罩销售的虚假信息。被害人黄某某、曹某某、郭某看见微信消息后,分别通过微信支付给被告人杨某某共计4400元。收到钱款后,杨某某将对方微信拉黑后逃匿。检察机关于2月18日向法院提起公诉,次日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孙某某诈骗案

  疫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萌生了假借卖口罩骗取不义之财的想法。其在没有口罩存货和货源的情况下,在微信群、朋友圈等平台发布口罩销售的信息,其宣称口罩2元一个,100个起售,并截取其朋友圈内其他人卖口罩的图片用于虚假宣传,骗取多名受害人口罩款共计15200元。后其无法提供口罩,便捏造“售卖的口罩是深圳某药店提供”、“快递已发货”、“已经运输口罩的快递途中被政府拦截”等虚假事实对受害人进行欺骗。孙某某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危难时刻,这些人不仅不出力 ,反倒借机实施诈骗犯罪来添乱 ,为人民群众所不耻,为法律所不容 。他们的结局恰恰印证了: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莫侥幸,被捉必严惩!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诈骗分子会利用各种机会实施诈骗 。

  谨防诈骗,检察官温馨提示:

  1.通过网络购买口罩、额温枪、温度计等医疗用品,要通过正规电商平台购买,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平台、社交媒体上发布的销售信息。

  2.涉及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时,千万要提高警惕。在不能保证交易完成的情况下,不要绕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将资金支付到个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

  3.当购买的物品迟迟没有发货时,应当提高警惕,保存好相关聊天、转账记录,作为证据留存。

  最后再提醒一句:发现违法线索、发生诈骗情况的,立即报警!立即报警!立即报警!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

 

[编辑:赵亚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