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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浙江3月31日电(通讯员 汪钧)2020年3月24日,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钮某某提起公诉。
钮某某,男,1997年出生,安徽蚌埠人。2019年11月5日,钮某某与朋友相约一起聚会吃夜宵。席间,钮某某喝了半瓶牛栏山,整个人迷迷糊糊的。吃完夜宵后,钮某某的朋友因口渴,便带钮某某去了一家相识的烧烤店拿矿泉水。这时,钮某某突然无故纠缠该烧烤店老板,不仅对店内物品进行了打砸,造成靠背椅一张、电动车内箱等物品的损坏,还对老板进行了踢打。一通发泄后,钮某某仍不停手,跑出店外,又对着街边的一辆汽车猛踢了一脚,造成所踢位置的凹陷。经鉴定,被损坏的物品、车辆价值共计2900多元,已达寻衅滋事罪的构罪数额标准。
钮某某酒醒后,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直言不该多喝了那几口酒。至此,本是一次开心的聚会,却因钮某某的行为不欢而散。
检察官提醒:饮酒莫贪杯,贪杯易出事。
[编辑:赵亚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