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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姜堰:区院出台十条意见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
时间:2020-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苏4月2日电(通讯员 王 慰 包 婧)日前,姜堰区院制定印发《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措施,以实际行动为全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明确成立由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挪用、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犯罪,以及针对贫困人员、弱势群体的侵财类犯罪,依法严惩“村霸”等黑恶势力,切实维护基层稳定和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及时依法处置涉脱贫攻坚领域案件款物,尽最大可能帮助被害人挽回损失。

  《意见》同时要求充分发挥涉脱贫攻坚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水环境污染防治等专项检察监督行动。积极开展贫困当事人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及时落实救助措施,切实避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情况发生。积极开展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专项行动,依法快办快结涉脱贫攻坚领域民营企业相关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涉脱贫攻坚领域基层法治宣传和矛盾化解专项活动,持续推进农村留守儿童检察关爱行动。

  此外,姜堰区院还将建立健全与其他政法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统一司法理念和标准,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工作衔接,依法严惩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坚决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