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浙江江山:集聚社会力量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建设
时间:2020-04-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浙江4月9日电(通讯员:戴琴芬)近年来,市检察院积极贯彻未成年人 “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始终围绕“涉罪未成年人”这一主体,构建检察社会服务一体化机制,着力发挥检察主导责任,凝聚政法机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推进帮教工作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努力为全国未检科学社会化帮教提供江山经验。

 

一、搭建“驻点式”平台,促进帮教社会化

一是筑基础,实现帮教设施全面覆盖。将未成年人特殊、优先、双向保护理念落实到基础设施建设中,2018年初建成功能齐全、符合未成年人案件特点的“双向保护型”办案区,内设医护室、心理疏导室、临界预防室等10间功能室,配备心理测量仪、妇科检查仪等专业设备,对未成年被害人、涉罪未成年人采取分区域询问、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等。二是设站点,实现帮教力量融合入驻。2018年6月,创建了全省首家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联合关工委、团市委、教育局等部门在服务中心设置五老护苗工作站、法治进校园工作站、青春护航工作站、聆听话廊工作站等7个派驻工作站,联合成立观护委员会,下设观护帮教办公室,统筹负责开展心理干预、亲职教育、公益教育、刑事和解等工作。三是建机制,实现驻点帮教工作常态运行。2019年5月,被高检院确立为第二批全国未检创新实践基地。为进一步推进检察社会服务一体化机制创新项目,市检察院整合原有《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参与刑事诉讼的若干意见》等会签文件,出台《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运作实施方案》,明确驻点式机构管理模式,科学设置帮教活动与流程, 落实观护经费保障等,确保帮教工作抓有主体、帮有计划、干有动力,促进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项目常态化运行。

二、组建“专家型”团队,推动帮教专业化

一是组建一支固定的合适成年人队伍。联合团市委、教育局、关工委、公益组织等,组建一支以青年团干部、骨干德育教师为主力的合适成年人队伍,实行合适成年人“一站式”参与模式,在办案环节切实发挥合适成年人在保障权利、协助沟通、抚慰情绪等方面作用,扮演好“临时家长”角色。二是组建一个涵盖多行业的志愿服务团队。吸纳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经验丰富的老调解员、公益项目领头人等,组建一支老中青结合、综合素质佳的彩虹志愿服务队,为罪错未成年人、被害人提供刑事和解、亲职教育等服务。志愿服务队牵头负责的“我负责阳光雨露,你负责茁壮成长”项目获评2019年浙江省志愿项目大赛铜奖。三是组建一支专业性强的帮教转介队伍。与聆听话廊、启梦公益、滴水公益等社会公益组织签订帮教服务转介协议,聘请社会组织专业人员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帮教工作,先后有25名未成年人经帮教后考上大学,36名罪错未成年人经帮教后掌握生存技能顺利回归社会。其中,聆听话廊工作站获评 2017年“浙江省检察机关优秀观护基地”。在高三学生张某因恶作剧致同学重伤案中,聆听话廊工作站对张某开展全程式心理疏导,疗愈其轻生抑郁心理,后张某顺利考入大学。以此为原型创作的《彩虹的力量》微视频,获评“2019年未成年人检察优秀法治微视频”。

三、构建“规范化”流程,注重帮教精准化

一是注重全面审查品格证据,科学把握帮教可行性。充分发挥办案在帮教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全面审查社会调查报告、心理测评结论、前科劣迹等未成年人品格证据,考察其再犯可能性与帮教可行性。其中,重点完善了社会调查工作,将调查报告内容细化为案件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成长经历、心理测评、评估意见等八个方面,并强化社会调查内容运用,解决调查报告形式化、同质化问题。二是注重开展认罪认罚与矛盾化解,尽可能夯实帮教基础。全面分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动机、事实、情节等情况,并适时先行调解、化解矛盾,为认罪认罚、不起诉工作的顺利开展创设条件。如在办理未成年人毛某某涉嫌聚众斗殴案中,通过社会调查发现,毛某某在父母离异后独自居住,因缺乏监管,原本学业不错的他成绩迅速下滑,并与不良人员一起混迹社会,从而走向违法犯罪道路。在办案中发现其认罪态度较好,但存在一定抑郁倾向。在全面评估毛某某情况后,江山市院通过协调赔偿、引导其重燃学习意愿,为附条件不起诉及其经帮教后考上大学打下基础。三是注重综合运用专业力量,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成立“1+X”帮教小组,即帮教小组中至少有一名社会公益组织人员,其他帮教人员根据帮教对象具体情况再作安排。帮教方案由公益组织安排专人制定,经检察官审定后方可实施。对工作中发现的个别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诉后帮教约束难、留守儿童(异地人员)帮教难等问题,尝试性开展相对不起诉诉前前置帮教,有计划推行“法治教育+亲职教育+职业规划”帮教模式。如周某某因饥饿入户盗窃案中,周某有一定的智力问题,母亲早逝,父亲在外地某茶厂打工。市检察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成立了由检察官、心理咨询师、关工委工作人员组成的帮教小组,帮助提高其法律意识,改善家庭关系的同时,制定以掌握生存技能为目标的帮教方案。帮教小组多次与其父亲及所在茶厂沟通,后茶厂同意让其学习制茶,现周某某已学会制茶手艺,未来生活有了着落。

四、健全“督导式”评估,实现帮教实效化

一是明确督导主体与方式。强化检察官的监督评估主体责任,组建由检察官和1名驻点单位成员组成的督导小组。在考察期间内,通过至少两次随机电话或走访涉案未成年人及监护人,抽查帮教台账等督导方式,考察帮教对象表现,指导帮教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改进优化。如督导员通过电话抽查发现帮教对象周某某无法取得联系,通过多方了解得知,其手机丢失且暂无能力购买新的通讯设备,遂对周某某进行训诫教育,并与帮教人员商量改为节假日定期面谈教育,陪同参与志愿活动等线下陪同式帮教,及时填补了监督真空。二是建立科学的考察评估体系。设置认罪悔罪表现、社会关系修复、心理健康水平、参加公益活动表现等督查项目,由督查小组根据帮教考察报告及日常督查结果综合评定,对评估合格的,建议作出不起诉处理,并通过加强跟踪回访工作巩固帮教成效。实行再犯罪一票否决制等以强化犯罪预防。其他评估不合格的,延长考察期限,会同帮教人员科学分析研判,找准问题,采取更具针对性的帮教措施,并进行二次评估。截至目前,督导小组已对25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督查评估,检察机关已对评估合格的20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通过在已运行的浙江检察App、“网格+检察”平台嵌入相应程序等方式,进一步加快案件登记、帮教、督查、评估等各环节的智能化流转,争取公安、法院、企业、公益团体的线上加盟,推动社会化帮教主体多元化发展。除了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以外,市检察院将全力打造“网格+未检”工作模式,通过在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设立校园网格员,搜集上报校园暴力欺凌、性侵未成年人、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违法线索,强化未检各项监督职能,进一步丰富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一体化内容与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