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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人民监督员受邀参与监督检察院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
时间:2020-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西4月10日电(通讯员 刘旭芳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 

  近日,在赣州经开区检察院,三名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一起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 

  因本案现有证据显示被不起诉人肖某某盗窃数额及作案次数未达到盗窃罪的追诉标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检察机关遂决定对其不起诉。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公开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不起诉理由等方面对肖某某盗窃案进行了释法说理,并依次听取了被不起诉人、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和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之后现场向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法律文书送达。 

  宣告会后,赣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了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会,赣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应邀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刘旭芳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经开区检察院分管检察长李春生通报了2019年检察工作情况,并听取了人民监督员等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参会人员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创新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赞同和肯定。 

  今后,赣州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一系列活动,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更好地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检察机关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