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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促成开展销售仿人民币冥币专项整治活动
时间:2020-04-10  作者:吴艳琴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4月10日电(通讯员 吴艳琴)“现在市场上买不到仿人民币图样的冥币了,检察机关发出的这份建议推进了乡村移风易俗,维护了伟人的形象,作为一名老的共产党员,我深感欣慰!” 4月7日,在集中销毁违法冥币的现场,一名退休干部对检察干警高兴地说。 

  2020年3月,泰宁县检察院12309接到群众反映市场上部分丧葬用品店铺公开销售仿人民币图样的冥币,第二检察部随即成立调查小组调查核实市面上销售仿人民币图样冥币情况。经过调查发现市场上销售的这种冥币无论颜色、尺寸、图案等和现行流通的第五套人民币、曾经流通的人民币高度相似,而且印制了带有水印的伟人头像和代表时代特征的模范人物形象,唯一区别在于制造者将上面的“中国人民银行”换成了“中国冥币银行”等字样。 

  “焚烧这种冥币不仅损害了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严肃性,同时也损害了伟人和代表时代特征模范人物的形象,违背了人民的意愿,适逢清明,一定要抓紧时间让违法冥币彻底从市场上消失。”第二检察部主任黄文林在二部业务分析会上强调。 

  在调查核实清楚相关情况后,泰宁县检察院随即组织召开联席会,邀请中国人民银行泰宁县支行、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宁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对在冥币上非法印刷伟人肖像和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和法律适用问题达成共识,之后依法向民政局、人民银行、市场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对医院、公墓、烟花爆竹经营店、商品批发市场等可能存在销售印有伟人头像和代表时代特征模范人物的仿人民币冥币的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对相关损害人民币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冥币违法性的宣传,向社会公众发出不应买卖、使用带有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倡议,倡导文明祭祀。在全社会营造维护法定货币的尊严和声誉,捍卫英雄烈士荣誉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共查处了7家违法销售冥币的商户,现场收缴3万余张违规冥币予以销毁,同时下发处罚决定和关于“禁止销售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物品”的提示书,对相关商户、摊主进行批评教育,帮助起增强法律意识,并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执法检查,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