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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思明:谎称跑关系收取200万“办事费”,一男子因诈骗获刑
时间:2020-04-10  作者:董文静 张挺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4月10日电(通讯员 董文静 张挺)谎称可以“找领导、跑关系”,帮助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嫌疑人取保候审,进而索要上百万“办事费”,结果“事情”没办,竟是通过算卦“帮助消灾”。日前,思明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经查,李某的两名朋友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某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李某遂找到被告人罗某,希望罗某帮忙“疏通关系”,将两名朋友取保候审。罗某答应后便“狮子开口”,以“找关系”为由索要人民币400万元。于是,20181月18日、2018122日李某在某酒店停车场分两次共向罗某支付200万元,并答应事情办妥后支付剩余的200万元。此后,李某经常找罗某询问朋友案件的进展,但罗某以各种理由不断拖延。最终,因罗某谎称检察机关已对李某的两名朋友做出不起诉决定,甚至拿出一份未盖公章的《不予起诉决定书》而事迹败露。李某在罗某拒绝退回200万的情况下,报警而案发。

  承办检察官介绍,到案后,罗某拒不认罪。但综合谈话录音、停车场监控录像以及证人证言等一系列证据,能够证实罗某的上述犯罪事实。一名证人甚至证实,罗某所称的“疏通关系”其实是“求神拜佛”:罗某向该证人口述了李某两名涉案朋友的生日、属相及涉嫌犯罪类型,求问佛祖二人能否顺利取保候审,“结果”却不如罗某所愿。

  2019年6月,思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罗某提起公诉,指控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以罗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同时退赔被害人李某经济损失200万元。

  检察官提醒,司法机关办理的每个案件都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当事人应当依法反映诉求,勿要希望或者轻信他人通过“找关系”帮助“法外开恩”。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