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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越城:开学复课第一天越城区公检法联合教育部门出台《意见》护航校园安全
时间:2020-04-20  作者:董丹妮 徐倩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浙江420日电(通讯员董丹妮 徐倩)经过了“加长版”的寒假,420日,绍兴市高中、初中以及小学高年级的同学们都已经开学了。在开学前夕,越城区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及教育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在校从业人员职业准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同建立职业准入机制,对于拟录用的在校从业人员进行入职审查,对已录用的在校从业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发现存在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录用或者给予处分,将前科劣迹人员阻挡在校园外,为同学们开学复课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 

  “过去,对于正式考录的教师有严格的政审程序,但是还有很多在校工作人员,比如保安、门卫、保洁员等,也会密切接触在校学生。对于这些工作人员的录用,也应该慎重。所以,《意见》中明确规定了,被学校招录或通过劳务派遣、劳务承揽等方式被学校接收,定期在校从事工作的人员均适用职业准入机制。”越城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徐倩副主任说道。 

  据介绍,《意见》不仅明确了职业准入机制的适用对象,还规定了“违法犯罪记录”所涵盖的范围包括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生效判决或司法拘留决定,被人民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决定或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决定所形成的记录。 

  同时,通过《意见》的出台,公检法与教育部门加强了信息通报。学校在开展入职审查时,可以通过教育部门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核实拟录用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工作中发现,在校从业人员存在违法犯罪情形,将及时通报教育部门。 

  “我们联合其他三家单位共同建立在校从业人员职业准入机制,是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具体举措,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把好在校从业人员的‘入口关’‘监督关’,筑牢校园安全防范的篱笆。”越城区检察院王建中副检察长说道。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