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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松滋:检察官为群众送上法律公开课
时间:2020-04-22  作者:赵雨晨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4月12日电(通讯员 赵雨晨)“原来这也是违法行为,我以前都不知道……”近日,松滋市检察院的几名检察官一早就来到老城镇金闸村村委会,依法向胡某某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

  与以往不起诉案件宣告不同,这次该院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民代表、辖区片警等40余人一同参与,以效果显著、群众满意为导向,多措并举开展普法。

  2019年11月,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在未办理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一张丝网架设于自家菜园内用于捕鸟,张网还只有三天,丝网就被松滋市森林公安民警现场查获。案发后,胡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4月14日,松滋市检察院就胡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森林公安警察、犯罪嫌疑人胡某所在村的村组代表全程参与,认真听取各方对该案拟不起诉的意见。

  听证会上,该院第二检察部承办检察官时松详细介绍了案情,并重点从法理、情理和社会效果三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主要还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从案件情况来看,犯罪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犯罪嫌疑人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训,请检察机关再给他一次机会。”人民监督员呙沫莹表示,这次公开审查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的方向,保障了司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听证会后,该院立即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综合分析案件情况和公开审查会上各方代表的意见,经会议审议决定,对胡某某涉嫌非法狩猎案作出了酌定不起诉的决定。

  “在农村非法捕鸟的现象还普遍存在,许多老百姓以为捕几只鸟不是什么事,殊不知不知不觉中就可能构成违法犯罪。非法狩猎行为不仅伤害野生动物,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损害,‘捕鸟’行为更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我们专门制定了《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2020年3月起,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以此遏制非法捕杀野生动物行为的发生,共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希望我们的村委会负责人和群众代表通过典型案例,向广大基层群众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甘海辉在现场以案说法、进行法制宣传时介绍道。

  现场村民代表纷纷表示涨知识了,回去得跟身边群众好好科普科普,积极带动身边的人共同学习法律、敬畏法律,并对检察机关举行公开宣告的做法点赞,希望执法部门以后能够多到村居农舍开展普法教育。

  “这里还有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册,大家拿回去后,可以向家里人传播一些法律知识,共同保护野生保护动物。”检察官和市森林公安局干警边向村民发放宣传折页边说道。

  “检察官来村里不起诉公开宣告,通过我们身边的案例向大家普法,这样接地气又便民的形式很好。”该村村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这次公开听证、以案普法是检察机关转变司法理念、保障人权的具体行动,同时,也是一次具有实效的法治宣传,为群众送上法律公开课,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编辑:赵亚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