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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浙江4月26日电(通讯员 徐莉莉)多年“闺蜜”抵不过金钱的诱惑,利用朋友的信任伤害对方,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近日,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祝某某提起公诉。
被害人毛某某在衢州市柯城区花园前开了一家美发店,犯罪嫌疑人祝某某是其多年的顾客,渐渐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2020年1月27日下午,祝某某和往常一样来到毛某某的店里洗发纹眉,期间因为手机没电便向闺蜜毛某某借了手机来玩,在玩手机的过程中临时起意打开毛某某的支付宝,并扫自己手机里好友王某某的收款码,通过免密支付方式转账10000元,随即又让王某某将这10000元转进自己的支付宝账户。由于顺利得逞未被发现,祝某某抱着侥幸心理打开毛某某的微信,又先后三次以指纹支付方式转走毛某某微信里28000元钱。
据了解,祝某某之所以心生盗窃闺蜜手机钱财的想法,完全是因为迷上网络赌博,经济状况紧张,又想起自己多年前在闺蜜毛某某手机里设置过指纹,便肆无忌惮地转走闺蜜手机账户钱款。事后,祝某某虽全额退赔并获得对方谅解,但触犯刑法为时已晚。检察官在此提醒,网络赌博不可碰,盗窃行为不可有,否则触及刑法红线,伤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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