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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五举措”,助推未成年检察工作向纵深化发展
时间:2020-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内蒙古4月28日电(通讯员:潘蒙蒙)当前,随着新时代人民群众需求的提高,社会未成年人保护形势复杂多样,对未成年人检察事业开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推动未成年人司法检察保护工作更加扎实、深入开展,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格局,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监督职责,践行刑事执行检察 “五举措”,助推未成年检察工作向纵深化发展。

  一、更新司法理念,压实检察机关本职责任

  在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均提出健全未成年保护机制的具体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时启动了未成年保护相关法律的修订工作,高检院专门设立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厅的大格局背景下,未成年保护面临很多新的复杂形势。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检察机关更要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更要立足本职工作,肩负法律监督责任。刑事执行检察作为未成年人犯罪后刑罚执行的监督机关,其承担着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帮助未成年罪犯完善社会人格,引导其回归社会的职责。为此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刑罚为辅”原则,更新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责,致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开展专项检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保护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主要包括:一是羁押期限检查,防止未成年人案件久押不决;二是混管混押专项检查,避免未成年人与成年未决犯、已决犯混管混押,以便于对未成年人分类施教。

  三、疏导教化并行,帮助未成年人完善社会人格

  为进一步贯彻未成年“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建立针对未成年人的专项疏导机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监区内在押未成年人的重点约谈制度。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通过重点约谈,定期约谈对其情绪进行疏导,避免出现过激、焦躁等情绪进而作出其他过激行为。根据约谈内容,建立相应台账,总结未成年人情绪、心理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制定专门方案进行疏导、教育。二是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定期举办相关普法宣传、科教帮扶活动,综合运用心理矫治、团建活动、公益劳动等行之有效的有段,促进其回归社会,实现再社会化。

  四、建立多方合作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对未成年人的帮教活动

  为进一步促进未成年司法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多方机构合作模式”,即有管理者(司法局+司法所)+监督者(检察机关)+教育部门(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家长+心理咨询师多方参与。各方定期就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社区矫正情况、心理健康状况、生活状况、教育状况等进行座谈分析,研讨未成年社区矫正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同时实地走访未成年生活、教育等环境,通过向其亲友、同学、邻居等人进行咨询,有重点的开展调查工作,制定注重个体化和实用性的帮教方案。各方力量的引入和实地走访的运用,一方面可以对未成年人实行因地制宜的跟踪帮教活动,另一方面相关机构的融入可以以各种形式吸引未成年人参与活动,帮助未成年人重新树立信心,培养健康心理。由专业人士对其进行辅导,不仅注意解决未成年人的学习、经济、就业、家庭问题,同时可以对其社交、心理、行为进行辅导。

  五、加强队伍建设,推行“专”人负责制

  为提升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方面组织检察干警进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定期进行研讨交流,鼓励其积极参与心理咨询师等相关技能培训,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精英化。另一方面推行专人负责制,由专人具体负责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工作,专案专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司法理念以及特殊、有限保护的政策要求,将未成年保护工作不折不扣的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