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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思明:利用医保卡骗取医保金 两名门诊部人员被判刑
时间:2020-04-28  作者:董文静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4月28日电(通讯员 董文静)身为门诊部工作人员,收集他人社保卡,虚开处方进行套现。近日,经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思明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和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

  20178月至20183月间,黄某指使杨某,在黄某经营的厦门市某门诊部内,在未有实际诊疗项目的情况下,收集的他人厦门市社会保障卡,虚开诊疗项目和费用,骗取医保金5万余元。

  20183月,厦门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有37张社保卡违规滞留在黄某、杨某工作的门诊部,其二人人可能存在骗保行为,遂报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从现场视频监控和后台数据对比发现,在参保人没有到场接受资料时,该门诊部的工作人员直接持他人社保卡刷卡收费,黄某与杨某对其二人虚开处方“套刷”社保卡的行为供认不讳。

  思明区检察院认为,黄某与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没有实际诊疗项目的情况下,虚开处方“空刷”他人厦门市社保卡,骗取厦门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账户内资金,数额较大,以涉嫌诈骗罪对黄某与杨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违规使用医保卡、社保卡的情况,可能会涉嫌违法。比如,违规允许或诱导医保参保人将医保用于超范围消费,将治病救命的医保卡变为“购物卡“;或者伪造票据办理医保报销;挂名住院的……广大参保人应当规范用卡,不被不法分子利用,依法依规享受自己的社会保险待遇,共同保障其他广大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