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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宜秀:检察履职助力生态修复
时间:2020-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安徽5月7日电(通讯员 余安婧)近年来,宜秀区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通过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不断探索生态补偿机制的运用和生态修复工作的实践,推动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生态修复、资源保护的多重效果叠加,努力还原青山本色,提升生态颜值,助力怡人宜秀建设。 

    20195月,宜秀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辖区内大龙山镇某社区有两处山体存在被破坏现象,破挖方量分别达到3521立方和4890立方,其中对后者的破挖还造成山体生态的严重破坏。经该院干警现场查勘、走访询问、调查取证后,查明其中前者系朱某某为牟取私利,非法采矿造成,后者主要系该镇为发展乡村旅游,改善群众出行,申请国家专项资金修建村组道路,就地取材采挖砂石造成。相关情况调查属实后,该院第一时间向负有监管责任的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要求私挖滥采的侵权人予以赔偿,对因公益建设造成山体生态实质性破坏的建设单位,要求其进行生态修复,恢复山体生态原貌,防止因山体破坏可能引发的水土流失、塌方、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纳该建议并立即整改落实,依法对朱某某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开采,赔偿损失88175元,并处以17635元罚款。同时,敦促建设单位大龙山镇政府落实山体生态修复责任,最终该镇政府划拨资金139943.54元,用于山体环境资源修复和植被绿化工作,截止目前,赔偿和罚款金额已支付到位,被破坏山体的生态功能正逐步恢复正常。 

   追责问责不是目的,最大限度实现生态环境资源的修复才是我们的目标,一份检察建议转化成为了生态修复和资源保护的实际行动,还了青山本来的黛色。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宜秀检察将持续发力,围绕生态检察主题,打造“检察长+林长”、“ 检察长+河长”、“ 检察长+网格三长”协同机制,推动检察公益保护进基层、进前沿,共同把龙山凤水建设得更美好更怡人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