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湖北洪湖:“检察蓝”携手“警察蓝”  让执法更加规范高效
时间:2020-05-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5月8日电(通讯员 胡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及中央政法委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探索和完善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监督机制,5月7日上午,洪湖市检察院和洪湖市公安局共同举行了检察院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洪湖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杨清亮,洪湖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毛绪亮,洪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邱文等领导参加了揭牌仪式,标志着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正式启动。

  揭牌仪式上,洪湖市检察院派驻检察官张艳军详细介绍了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及工作范围。

  洪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邱文要求,派驻检察官办公室要立足司法体制改革,充分认识在公安机关设立派驻机构的重大意义,依法有序有效开展监督,加强组织协调和调研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与公安机关在规范执法、提高效率、打击犯罪等方面形成合力,真正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洪湖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毛绪亮代表公安局党委对洪湖市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办公室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在公安局法制部门派驻检察室,是提升刑事办案质量和刑事诉讼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对案件由事后监督转到事前及事中全环节、全方位监督的有效补充,有利于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更好地服务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洪湖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杨清亮强调,派驻检察官办公室是有形的,派驻工作是无形的,要将派驻监督工作全面覆盖到公安机关办案的方方面面。派就要派在最前线,驻就要驻到最实处,检就要检在最关键。不要流于形式,不要顾及情面,要敢于发声,依法监督、善于监督,每一个案件既体现法律正义,又体现社会效果,最大限度地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揭牌仪式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参加,人民监督员表示,检警双方共同协作,能更好地发挥打击刑事犯罪职能,同时也能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利用派驻检察官办公室这个平台,更加全面地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撤案等活动进行监督,引导公安机关依法规范收集固定证据,同时还将共同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强化对涉黑涉恶、重大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