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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洪湖:【未检·与爱同行】一场特殊的公开宣告教育有点“暖”
时间:2020-05-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5月9日电(通讯员 姜紫薇) 近日,一场特殊的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不起诉宣告仪式在洪湖市检察院宣告室举行。

   参加仪式的有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主办检察官宋梦融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后,对三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集中训诫教育。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周珣主要围绕犯罪性质、社会危害性及应当吸取的教训等方面进行了法治训导,希望三名被不起诉人能痛定思痛,努力学习开启全新的生活。

   侦查人员熊炜、法律援助律师文滔、关工委副主任陈清安也分别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感化教育,教导其迷途知返、改过自新,同时也对到场的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亲职教育,建议父母在工作之余,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被不起诉人小芳(化名)的父亲发言时,多次红了眼眶,更是流下了感激的泪水:“感谢大家对我孩子的教育和付出,这不只是给我的孩子一次重生的机会,也给我们家长上了一课。小芳从小在单亲家庭长大缺少父母的陪伴,一时冲动犯了错。我会留在家多关爱、陪伴孩子,教育引导孩子走上正途!”

   其他被不起诉人及法定代理人也积极表示,一定会珍惜机会、吸取教训,不辜负司法机关的教育和挽救。

   随着宣布仪式的有序进行,司法温情在宣告室内蔓延,气氛严肃庄重而不失温馨。

   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不起诉宣告仪式是对整个帮教考察阶段的总结,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体现。洪湖市检察院根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要求,主动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挽救教育。今后该院未检工作将继续致力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