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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勇于担当 不负韶华 让“检察蓝”成为新时代最亮眼的颜色​
时间:2020-05-14  作者:王飞 崔伟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当好志愿者,热情为群众服务

  正义网河南5月14日电(通讯员王飞 崔伟娅)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彰显新作为。

  怎样为人民群众、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好、更优、更实检察产品,让“检察生产力”得以充分释放,是新时代检察工作所面临的全新挑战。

  2019年,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紧紧依靠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牢牢把握“落实、稳进、提升”总基调,统筹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新格局,不负历史使命,勇于责任担当,让“检察蓝”在不断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转型发展中成为最亮眼的颜色。正如该院检察长康健民所说的,“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检察机关将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为推动五彩三门峡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担当:主动融入工作大局 让检察产品更好更优更实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党委的全局工作中,把履行职能的着力点放在服务大局、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上,在服务大局中使实劲、在效果中力求见实效。”近年来,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该院共批捕144人,起诉280人,向市纪委监委、市公安机关移交“保护伞”线索和其它线索149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9件。

  切实履行反腐败斗争政治责任。与市纪委监委建立职务犯罪案件沟通规范顺畅的协调机制,根据监委移送,共决定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22人,提起公诉42人。根据市纪委监委商请,提前介入18件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调查工作,并提出建议。稳妥行使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侦查权,依法立案侦查1件1人。加大职务犯罪案件诉讼监督力度,对5起适用罚金刑不当的行贿案件依法提出抗诉,法院全部改判。

  积极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脱贫攻坚“三大攻坚战”,依法严惩“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237人,提起公诉325人。开展专项活动,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42人,提起公诉185人。对10名侵害扶贫资金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对27名贫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9.3万元;两级检察院选派34名干警到12个贫困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该院联系帮扶的陕州区观音堂镇韩岩村整体脱贫。

  使命:全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让群众拥有幸福感安全感

  强力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向社会公开承诺对群众来信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出台《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暂行规定》,推行统一归口、甄别分流等一系列制度;该院共收到群众来信540件,除不具备回复条件之外,438件在7日内作出回复,办结536件,办结率99.3%。答复群众诉求是基本工作要求,关键是要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为此采取强有力的措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制度深入推进,办理信访案件“一单式”工作法全面落实,上级交办的3批11件涉法涉诉积案全部办结,全年没有发生重大涉检信访问题。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该院出台《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法治服务保障实施意见》,引导全市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始终突出“平等”二字,杜绝差异性、选择性司法,做到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等“四类人员”慎捕慎诉,依法不批捕5人、不起诉7人,对已羁押的3名民营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专项活动,依法起诉39名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犯罪嫌疑人,核查督办4起民营企业涉嫌犯罪但长期悬而未决的“挂案”,依法办理17件涉民营企业民事监督案件。该活动成效明显,我市检察机关在全省检察年会上作典型发言,《河南法制报》头版头题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方圆》杂志社到我市举办座谈会,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全面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零容忍”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64人,提起公诉78人;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对1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对65人次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结合办案,向市政府抄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和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号检察建议”,提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检察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提交我市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分析和预防建议的报告;组织两级检察院同步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会同职能部门整治校园安全隐患476起,举办校园法治讲座57场次。在市、县两级政府支持下,全市建成4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并投入使用。

  用心守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城中村等重点区域,“小饭桌”、流动餐车等重点环节的专项监督力度,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件,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20人、同比上升122.2%,提起公诉55人、同比上升129.2%。

  进一步加大涉农检察工作力度。着眼耕地红线守护,审查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嫌疑人26人,同比上升243%;着眼农民权益维护,审查起诉农资造假、危害农业科技创新、“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为害一方等犯罪嫌疑人56人;着眼美丽乡村建设,针对破坏农村生态资源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补植复绿20亩,恢复被污染土地601亩;着眼农村治理提质,会同陕州区委、区政府,在观音堂镇实施“心桥工程”,推行“一套好班子、一村一警、一个民意广场、一个村民纠纷调解站、一个综治服务中心、一个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六个一”建设,突出抓好扶贫搬迁、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矛盾化解,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实际困难,调处矛盾纠纷126起,积存多年的7起信访案件清零。

  “瘦身”:深入推进机构改革 构建“四大检察”新格局

  该院精心谋划,深入发动,有序推进,实现机构重组、职能配置、人员安排三到位。机构重塑“瘦身”后,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驱动越来越明显。

  2019年3月,全市检察机关突出专业化建设、促进专业能力提升,以“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为原则,一体进行内设机构改革。把负责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机构合并,以案件类型重设刑事检察机构;满足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持续上升,早已超过刑事申诉的实际,分别设立民事、行政检察机构;着眼当好公共利益代表,专设公益诉讼检察机构。通过改革,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法律监督职能行使进一步优化。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实行捕诉一体,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到底,共批准逮捕2080人,提起公诉3725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重大刑事案件100%提前介入侦查,对679名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或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捕或不诉,对1937人依法适用该制度,适用率从第一季度的18.25%提高四季度的78.16%。该院监督立案34件45人,监督撤案16件;纠正漏捕69人,纠正漏诉53人;提出刑事抗诉23件。经提前介入侦查,义马气化厂爆炸事故中6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不当156人次,监督做好34名罪犯的依法特赦工作,153名在押人员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后被依法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办理的保障拘役罪犯“回家权”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依法向省检察院提请民事抗诉47件;自行审查后依法提出民事抗诉16件,法院全部改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法院裁定再审9件、改判1件。同时,对62件监督申请经审查后依法决定不予支持,维护司法权威。加强民事审判违法行为监督,依法提出纠正程序违法问题检察建议12件,法院采纳11件。加强虚假诉讼行为监督,共对16起虚假诉讼案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杜某等15人虚构4350万元债务系列虚假诉讼案,经提出抗诉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全部15份调解书。标的5000余万元的任某某与义马某置业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虚假诉讼案,经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市中级法院裁定撤销原审调解书,并对双方当事人各处10万元罚款,对置业公司处30万元罚款。

  逐步做实行政检察。依法受理不服法院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申请12件;提出纠正行政审判程序违法问题检察建议7件,法院全部采纳;提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5件,其中42件被法院和相关行政机关采纳。结合办理义马市城管局与某公司行政非诉纠纷执行案,联合法院对行政裁定长期不予执行的问题开展专项清理,为促进解决行政机关申请执行难问题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在办理陶某某等人申请确认卢氏县横涧乡政府、县教体局行政行为违法监督一案中,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帮助案件当事人澄清模糊认识、解决实际困难,促使这起长达20年的行政争议案妥善化解,为有效破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难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该案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推荐到最高人民检察院。

  积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把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贯彻办案全过程,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排查公益诉讼线索337件,同比上升426.6%;立案176件,同比上升203.4%;发出检察建议117件,同比上升105.2%。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职能部门开展黄河沿线“千里大巡河”专项活动,实地排查生态安全问题54个;深化“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我市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整改率100%,在全省检察机关排名第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黄河“清四乱”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对三门峡检察机关点名表扬。

  初心:加强自身建设 勇担新时代法治新使命

  突出抓好政治过硬。牢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落实党委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体检察干警经受了一次深刻的政治洗礼。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该院机关4个党支部被评定为全市首批“五星级党支部”,支部规范化建设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突出抓好意识形态主阵地建设,及时回复网友留言、回应社会关切的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正义三门峡”微信公众号获评“全国检察微信二十强”,被市委宣传部授予“外宣贡献奖”。扛稳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8次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督察,对两名违纪人员严肃问责;组织开展对卢氏县检察院党组的巡察工作,提前完成该院本届党组对下巡察全覆盖。

  大力提升司法水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两级检察院具有员额检察官身份的院领导共办案1246件,检察长、副检察长27次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并发表意见。切实加强检察理论研究,联合市法学会成立检察实务研究会和行政公益诉讼研究会,高质量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交办的5项重点课题;邀请45名高校老师、知名律师、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先后对12起疑难案件提供专家咨询,取得良好效果。广泛开展业务培训,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49人次走上讲台为干警授课,组织1100余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培训,900余人次开展岗位练兵。持续深化“智慧检察”建设,无人机航拍勘察、出庭一体化平台、智能语音云平台、公益诉讼“随手拍”、检察知网、法信数据库等一批科技含量较高的新项目投入使用;顺利通过涉密信息网络系统分级保护省、市两级测评,成为全市唯一获得审查合格证书的单位,司法办案的网络环境更加安全可靠。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专题调研,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经常性联系,两级检察院全年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活动347人次,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1人次;按时办结并当面反馈3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代表委员满意率100%。认真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互联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803 条,重要案件信息372 件,公开法律文书2288 件,受理案件信息查询1487人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接待律师1000余人次,安排阅卷952人次,严肃纠正12起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问题。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该院派员列席基层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安排灵宝、陕州、义马3个基层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党组述职述廉报告工作。认真履行干部协管职责,配合当地党委完成3个基层院检察长的调整,6名基层院班子成员的配备。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全年对基层检察院开展的检查督导次数同比下降61%,发文数量同比下降56%。按照加快转型发展要求,修订完善基层检察院建设考评实施办法,保障基层检察院轻装前进、提质增效,渑池县人民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将在新的征程中,勇担使命,砥砺奋进,自有清香化作乾坤万里春。

  

 

[编辑:赵亚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