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江苏泰州:高新区检察院依法不起诉消除就业障碍
时间:2020-05-18  作者:陈成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苏5月18日电(通讯员 陈成)“原本喝了酒只挪车一小段没关系,却差点毁了自己前途,家人也跟着担惊受怕。多谢检察机关的批评教育和挽救,今后喝了酒绝不开车!”5月18日,刘某拿到了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后,激动地说。

  刘某是泰州医药高新区一家民营企业的技术员,2019年11月,刘某下班后约几名同事一起吃晚饭,席间喝了点酒。散席后,刘某请朋友开车送他回家,朋友停好车后离开。刘某下车后觉得车停的位置不好,可能影响其他车辆出行,随即将车挪了一百米,不小心碰到了路边一辆汽车。车主发现后,立刻报警。警察到场后,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抽血检验结果显示,案发时刘某属于醉酒驾驶,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随即将案件移送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处理。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刘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是从刘某饮酒后请人代驾等一系列行为看,刘某主观恶性较低,系为挪车而驾驶,且事发时已经凌晨,小区门口过往车辆和行人较少,对公共安全危害较小,在明知他人报警后仍在原地等待警察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检察机关认为刘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了解到,刘某家有两个孩子,而刘某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原本打算跳槽去另外一家民营企业的刘某,十分担心这次醉驾行为影响他早已约好的面试。近段时间,受疫情影响就业困难,如果错失这次工作机会,对刘某家庭而言更是雪上加霜。刘某作为厂里技术员,专业技能过硬,经验较为丰富,也是民营企业急需的人才,刘某如果能顺利就业,对用人单位和刘某而言是双赢。

  为保障法律权威,强化检察释法说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消除技术工人就业障碍,泰州医药高新区检察院组织了对刘某涉嫌危险驾驶案不起诉听证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组成评议小组参与评议,企业代表、工商联参与旁听。经现场听证,评议小组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不起诉意见。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