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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石首:保护野生动物,刑检公益诉讼筑合力
时间:2020-05-20  作者:杨平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5月20日电(通讯员 杨平)近日,石首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对4名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被告人提起公诉,同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索赔生态环境损失和修复费用。 

  经查,2020年1月14日,被告人王某、李某、王某、万某相约捕猎,驱车从浏阳流窜至湖北省监利县、石首市猎捕野生动物。期间,王某负责开车,王某、李某二人使用热成像夜视仪寻找长江防洪大堤两侧的野生动物,在发现目标后持气枪猎杀,万某负责拾捡。1月15日,4人在石首市小河口镇被公安民警盘查,当场查获环颈雉11只,火斑鸠3只,沙锥5只,华南兔3只,麝香鸭1只。经鉴定,所猎野生动物均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所保护动物;所持气枪属于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受案后,该院高度重视,积极落实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对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同时,承办检察官还对4名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教育,4名均主动认罪认罚。针对非法狩猎破坏当地生态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问题,公诉部门及时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通报情况,经调查了解,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生态受损情况,发布诉前公告,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向4名被告人主张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和生态修复费共计22110元。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大家保护野生动物和疫情防控意识,该院还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决定,编辑制作野生动物保护微视频,线上以案说法、“云端”讲授法治课,积极营造野生动物保护氛围。 

  检察官说法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让人们对禁食、禁售野生动物,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有了新的认识和共识,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将野生动物保护提高到了新的高度。本案中四名被告人在禁猎期持气枪流窜捕猎野生动物,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应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生态环境遭受的破坏一并承担赔偿修复责任。在此,检察官呼吁大家,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切勿为了一己私欲,猎捕野生动物,这不仅会使自己遭受刑罚,更是破换生物多样性、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恶行。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