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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山:平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监督
时间:2020-05-20  作者:孙自芳、刘晓霞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河北5月20日电(通讯员孙自芳、刘晓霞)5月20日上午,平山县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刘某某、梁某某盗窃一案,平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平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起诉书指控犯罪,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证实犯罪,发表公诉意见论证犯罪,同时对被告人开展了法制教育,被人当庭认罪,并对犯罪行为深刻忏悔。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中的仪表举止、文书质量、语言表达、法律适用及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监督。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出庭公诉活动进行了认真评议,并对公诉人大方得体的出庭举止、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娴熟的法律适用能力、灵敏快捷的反应能力表示充分肯定,认为公诉人出庭履职理性、平和、规范、文明,同时也提出中肯的意见,建议公诉人举证质证应当注重与现代科技手段相融合,以增强庭审指控犯罪效果。

  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是平山县人民检察院促使公诉人切实加强出庭公诉水平、着力提高出庭公诉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助于公诉人进一步提升出庭公诉规范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职能作用,同时进一步提升司法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办案活动的审慎态度和司法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