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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检察长上门听建议,开诚布公共话企业发展
时间:2020-05-22  作者:刘辉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西5月22日电(通讯员 刘辉)“感谢市工商联的精心安排,为我们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企业发展,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交流平台。”

  “刚才,大家立足工作和企业实际,谈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感谢大家对检察工作的理解、肯定、关心和支持。”

  为贯彻省委、市委、省检察院在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各项要求,听取非公企业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近日,赣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阶虎一行先后来到市非公企业维权中心、市工商联开发区分会、赣州经开区检察院非公企业维权工作联系点走访调研。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华旭明陪同。

  随后,调研组一行在市工商联经开区分会召开座谈会。江阶虎检察长向与会工商联、商会及民营企业代表介绍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工作新格局,通报了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工作情况。

  与会民营企业家对市检察院主动作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做法表示感谢,希望市检察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针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提前介入、挂牌督办、全程跟踪,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并希望检察院能与商会建立对接渠道,为民营企业在融资、发展、劳动用工、诉讼等方面提供法律帮助。

  江阶虎检察长认真听取了与会代表的意见建议。他表示,依法保护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以及省检察院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各项要求,积极主动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就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做好服务非公企业发展工作,江阶虎要求:

  进一步增强服务非公企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市检察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理念,立足赣州经济发展实际,自觉把履行检察职能与服务企业发展有机统一、深度融合起来,主动靠前服务,加大对非公经济发展的服务保障作用。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非公企业特殊保护。要充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有效维护非公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打击与保护并重。贯彻“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平和、理性、规范办案。强化监督,聚焦主责主业,保护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

  充分利用和发挥好市服务非公企业维权中心平台作用。全市检察机关设立的服务非公企业维权办公室和在工业园区设立的检察维权联系点要加强与市非公企业维权中心的联系沟通,开展涉企诉求移送转办、涉法涉诉问题分析研判等,全力支持配合市非公企业维权中心工作,共同服务和维护好非公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

 

[编辑:赵亚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