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宣城宣州: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时间:2020-05-28  作者:蔡慧敏 陈启中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安徽5月28日电(通讯员蔡慧敏 陈启中)近日在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司法所会议室,当事人金某、陈某签完和解协议后,两人紧握双手:“什么也别说了,检察院、政府部门这么尽心,所有纠纷都了啦,我们一起向前看!”一桩历时两年的刑民交织的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20185月20日,在该镇街道上,陈某的大儿(患有精神疾病)蹬倒金某的老母亲,致其轻伤。金某赶来与陈某的小儿发生打斗,两人均轻微伤,后虽经派出所调解,双方终未解决民事赔偿。201911月,陈某的大儿因故意伤害被法院判处缓刑。同年12月,金某以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量刑畸轻为由向区检察院刑事申诉,并表示问题不解决,将向上级机关不断申诉。控申干警通过调查阅卷,发现金某所反映的问题并不存在,如单纯答复不予抗诉,虽案结但事未了。在申诉期间,金某提起的民事诉讼有了判决结果,随后陈某不服判决上诉,陈某小儿亦提起民事起诉,要求金某赔偿。双方当事人陷入一轮轮的诉讼中,心力憔悴。控申干警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了解到双方都是本乡本土人,双方的诉求差距并不太大,同时经年累月的调解诉讼,双方也希望尽早有个结果。干警及时向分管检察长汇报,分管检察长指出要注重运用“枫桥经验”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申诉案件的办理,彻底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随及,控申干警立刻与洪林派出所、司法所取得联系,沟通协调,深入当事人所在村组,为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分析诉讼风险成本,运用法律政策,结合人情物理,最终说服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互谅互让地达成和解协议,彻底解决原伤害案引起的多起民事纠纷。 

  近年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致力践行枫桥经验,强化通过办案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的司法理念,加强检调对接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第三方参与和解和代理信访申诉制度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不上交矛盾,不留下“后遗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在司法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