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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松滋:没想到这么快就领到了司法救助金
时间:2020-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6月1日电(通讯员 雷创)“上个月才递交了材料,这个月就领到了司法救助金,没想到检察院的办事效率这么高,我对以后的生活更加有信心了!”527日下午,领到20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的王某玉一边在司法救助金领取表上签字,一边对松滋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再声道谢。

  2010224日,王某驾驶的摩托车与荣某某(王某玉丈夫)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随后,余某某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又与荣某某的摩托车相撞,该起交通事故造成荣某某死亡。20117月,市法院判决王某、余某某、刘某、刘某全应赔偿王某玉损失10万余元,但由于主要肇事者在此次事故中也受伤,无力作出有效赔偿,王某玉一直未拿到赔偿款。

  今年年初,该院再次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配合,对全市建档立卡的精准贫困户进行全面摸底,从中排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人员。经了解,初步认为王某玉符合司法救助条件,428日,该院第五检察部迅速与涴市镇政府联系,共同上门走访详细了解其情况,“王某玉身体残疾,丈夫荣某某死亡后,家庭十分困难,其又是建档立卡的精准贫困户,王某玉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的规定,可以申请司法救助。”该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在上门了解后,认为王某玉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之后,该院细心向王某玉讲解国家司法救助的政策,并指导她填写司法救助申请书及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最终,市检察院按照政策规定,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为王某玉成功申请到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为进一步扩大控申案件公开审查范围,促进办案公正透明,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当天上午,松滋市检察院召开王某玉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镇政府领导、村两委成员及律师等代表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主持人介绍了司法救助的基本原则和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基本流程后,承办人介绍了案情及申请人的家庭情况。

  经评议表决,大家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王某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合理,应当给予司法救助,帮助其渡过生活困难。与会人员还表示,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听取意见,在充分体现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的同时,也体现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使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能够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帮助到了困难群众,并希望检察机关今后加大对因案致贫群众的救助力度。

   “司法救助不仅是我们的具体工作,也是我们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我们不能只等群众上门求助,更要主动走到群众中去。” 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正柱介绍道。

  2019年以来,市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元,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温暖。今年以来,该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高效严谨的工作作风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真切关怀,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主动作为,勤务为民,彰显了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司法为民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