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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营山:“知心姐姐”联络员、志愿者齐聚检察院,共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时间:2020-06-04  作者:王思卉  新闻来源:营山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正义网四川6月4日电(通讯员 王思卉)为深化“检校共建、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共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6月2日,由营山县检察院、县教科体局主办的营山县表扬“知心姐姐”团队通报会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在检察院六楼会议室举行。营山县委副书记朱胜国、县教科体局局长蔡红兵、县检察院党组书记蒙洪平、南充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谢奎及县检察院“知心姐姐”未检团队、全县96名中小学校“知心姐姐”教师联络员、社会各界“知心姐姐”志愿者参加会议。会议由营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荣杰主持。

  为充分彰显“知心姐姐”团队的品牌影响力,表扬先进,激励斗志,对“知心姐姐”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会上,任荣杰宣布了评选出的优秀“知心姐姐”、优秀“知心姐姐”联络员、优秀“知心姐姐”志愿者联络员名单,与会领导为大家颁发了证书及奖品。

  骆市小学“知心姐姐”联络员易思作为获奖代表进行发言。其表示今后将更加密切配合检察院“知心姐姐”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宣传,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营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鸿对该院2019年未检工作情况、“知心姐姐”团队开展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通报。提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抓好护航成长平台的管理,及时纠正学生心理异常行为,力争校园刑事案件零发生。

  营山县教科体局局长蔡红兵对“知心姐姐”团队、学校教师联络员、志愿者们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工作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同时要求各位学校“知心姐姐”联络员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要求;要起到榜样示范作用,指导好学校的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确保实效性和有效性。他强调“知心姐姐”教师联络员不仅要当好“老师”的角色,同时要扮演好“父母”的角色,关心每一个孩子,尤其是留守儿童,为他们的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

  南充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谢奎对“知心姐姐”团队工作成效给予了肯定。并对各学校“知心姐姐”联络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心。要及时掌握学校学生的心理状况,知其心,才能正其行,引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是要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特别是要落实好涉未成年人岗位入职查询制度及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督查工作制度。三是要通过广播、远程、视频、舞台剧等多种未成年人喜爱的方式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营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蒙洪平代表县检察院对“知心姐姐”团队工作作了简短回顾。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有力的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向深处、落到实处。一是要凝聚合力,共担社会责任。未成年人不仅仅是单个家庭的未成年人,而是整个社会、国家、民族的希望和栋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权益保护是共同的责任。二是要聚焦重点,带动全面发力。要加强对后疫情时期学生复学后的心理状态的关注,及时发挥“知心姐姐”团队的优势,联合心理医生及时介入和干预。持续抓好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三是做实做细,获取更大成效。要加强“知心姐姐”工作室、远程谈心谈话系统和护航成长平台等阵地的维护、完善和应用,用职责和爱心构筑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坚实屏障。

  营山县委副书记朱胜国代表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对“知心姐姐”团队、教师联络员及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提出五点意见:一是要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要让孩子们养成阳光、自信、包容的性格,为他们今后成长为社会有用之才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素质。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提高未成年人辨别是非和依法自我保护能力,在未成年人中形成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援助、帮扶救助、权益维护。要把“知心姐姐”活动的开展与留守儿童之家、童伴计划有机结合,深入实施关爱工程。四是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要积极做好打击刑事犯罪、查处传播不良信息等违法犯罪的工作,加大对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力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为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五是凝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强大合力。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整合力量,探索完善区域联动机制,全面维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加大基层单位的参与力度,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编辑:赵亚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