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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监利:公开听证,让司法公正离群众更近
时间:2020-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6月9日电(通讯员 高定律)6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指出,检察机关在进一步深化“落实”,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方面,要办实群众申诉回复工作,“各级检察院各业务条线都要开展公开听证,促进息诉罢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为贯彻张军检察长的要求、鼓励申诉人合法合规维权、切实保障申诉人正当权益、增加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透明度,6月5日下午,监利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对朱某某申请立案监督申诉案进行公开听证。 

  承办检察官受理朱某某不服公安机关对其控告艾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作出的不立案决定而申请立案监督案后,认真审查申诉人提交的控告材料、县公安局侦查取证及不立案理由说明材料,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实质为民间借贷纠纷,艾某某处置财物的行为实际上是对个人资产的处置,并未非法侵占公司财物,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同时,朱某某前期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件经法院调解并送达民事调解书,现处于执行阶段。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成立,建议朱某某走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朱某某不服,继续申诉。为此,监利县检察院主动邀请省人大代表朱燕子、人民监督员季国平、田声传、郭谦秀和律师代表周毅成、张沈锋等人担任听证员,举行公开听证会,让参加听证的各方充分发表意见,通过把释法说理工作摆在明面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案结事了人和。 

  听证会上,申诉人朱某某向听证团陈述了申请立案监督的诉讼请求、依据事实和证据,阐述了法律依据和理由。听证员不时现场提问,申诉人及承办检察官分别作出回答。在充分、细致、详尽地了解相关案件事实后,听证员依次发表意见,填写评议意见表,形成评议报告并提交听证会。听证员一致认为艾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不予立案监督理由成立,同时希望刑事申诉人正确理解处理决定,通过正确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监利县检察院将充分考虑申诉人的发言及听证员意见,在尊重案件事实、严格适用法律、促进矛盾化解的前提下依法做出监督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