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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北:检察院已连续5届被评为文明单位
时间:2020-06-10  作者:张浪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6月10日电(通讯员 张浪)近日,从中共荆州市沙市区委、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区级文明单位的决定》中获悉,江北院被表彰为“区级文明单位”,这是江北院连续第五届获此殊荣。

  据悉,2017年以来,江北院党组确定了“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推进工作总逻辑,对精神文明建设提出要由程序严向程序实体双严转变,由外部激励向内在激励转变,由绩效管理向问责追责转变的“三个转变”更高更严要求,并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形成“创建标准人人皆知、创建工作人人参与”的全院“一盘棋”格局。

  坚持政治建检。落实“三个在平时”要求,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内部监督,把“严”的工作抓在平时,把“严”的要求落实在平时,把“严”的效果体现在平时。

  坚持素能兴检。深化实化教育培训,引导干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三大素质”。

  坚持文化育检。升级微信公众号,创办《案事例》季刊,弘扬江北检察院“我们守护正义”院训精神,打造江北文化品牌。

  坚持服务大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托联系群众工作,有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等专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坚持改革活检。结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际,探索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和驻监检察日常监督内部分离、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二段式审查改革探索、“刘冲劳模创新工作室”研发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坚持“三真三实”原则开展巡回检察等创新举措得到上级检察机关肯定或推广。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