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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汉川:检察建议解决了藕产品加工企业违法排污问题
时间:2020-06-12  作者:黄国华 陆成雄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6月12日电(通讯员黄国华 陆成雄)“检察监督的效果很好,不仅推动了个别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的解决,而且推动了全镇藕产品加工企业生产污染的防治。”近日,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尚方成专程赴汉川市刘家隔镇,对湖北清水湖藕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该镇党委书记祁怀清高兴地介绍。

  2019年11月初,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组在履职过程中了解到公益诉讼线索:位于刘家隔镇四汊河村的湖北清水湖藕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放生产污水,擅自倾倒、堆放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

  办案人员立即前往清水湖公司调查,发现该公司在紧邻厂区东面的农田挖出了浅塘,并将生产污水通过排水管排放至该塘里,且水质发黑,散发出难闻气味,大量污水渗透还可能污染附近农田及地下水水源。此外,大量生产废渣也未进行妥善处置,而是随意倾倒、堆放在厂区附近的农地上,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认为,防治水污染及固体废物污染,保护好土壤环境,对保障人体健康,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于2019年11月20日向刘家隔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镇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对清水湖藕业公司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使企业违法排放生产污水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刘家隔镇政府高度重视,接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迅速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包括:将随意堆放在厂区附近农地上的生产废渣由专门的部门回收;立即停止向农田排放生产废水;委托汉川市环境监测站对排放附近的废水进行监测;将池塘中黑、臭污水抽回厂内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净化处理,等等。经过近一个月的整改,清水湖公司的污水水质经环境监测部门检测后,结果显示“外排废水中各项监测指标均达标”。

  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该镇还建立了清水湖藕业有限公司环保台账,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环保监管,如监督该企业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规定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确保废水、废气排放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在此基础上,该镇政府针对辖区藕产品加工企业较多的实际情况,决定以清水湖公司排放生产污水问题整改为契机,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和辖区企业学习《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防治环境污染的宣传教育,并对全镇藕产品加工企业开展了防治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专项整治行动,收到了良好的整改防治效果。

 

[编辑:赵亚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