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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姜堰区检察院司法救助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时间:2020-06-16  作者:陈莉 王慰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苏6月16日电(通讯员陈莉 王慰)日前,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一行冒雨赶赴俞垛镇薛陈村、溱潼镇小甸址村、罗塘街道三元村等地,看望慰问该院近期办理的系列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累计上门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

  近年来,姜堰区院认真落实“公平正义感知工程”工作要求,以有温度的司法办案理念,在依法办理各类案件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司法救助专项工作,助力解决“因案致贫”问题,让相关案件当事人和广大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拓宽救助渠道,努力做到“应助尽助”。姜堰区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动加强与各检察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告知制度,让不少原本索赔无路、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看到了希望。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职能宣传,举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依托“亲民检务”公众号开展在线普法,结合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走访工作,积极摸排司法救助案件线索,主动向基层干部群众宣传司法救助职能,让检察工作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突出救助重点,有效实现“精准帮扶”。按照最高检“更好地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姜堰区院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明确将有限的司法救助资源重点用于未成年人、残疾人、低保困难户等特殊群体,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办案中,检察官主动对接民政、残联、扶贫办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掌握“因案致贫”人员第一手资料信息,在穷尽民事诉讼等救济措施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司法救助。依托“12309”案件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及时公开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延展工作深度,彰显“检察温度”。制定“三个一”回访制度,检察官主动会同救助对象所在村(社区)开展联合走访,及时了解救助对象生活状况,通过落实低保救助、提供就业机会等途径,在为救助对象缓解燃眉之急的基础上,提供后续帮扶保障。主动加强与民政、教育、妇联等职能部门协作,联合出台《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关于联合开展残疾人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等具体措施办法,在保障受教育权利、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评定残疾等级、发放生活补贴等方面,联合制定综合救助方案,有效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相融合。

 

[编辑:赵亚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