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衢州柯城:“老司机”醉驾被查后又酒驾 从重处罚
时间:2020-06-18  作者:黄燕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浙江6月18日电(通讯员 黄燕)“我在取保期间又酒后驾车,就是存在侥幸心理,现在很后悔。”方某某懊悔地低下了头。2020年6月16日,由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方某某危险驾驶一案在柯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方某某依法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检察机关提出的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全部被采纳。

  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28日晚,方某某驾车由东向西行驶至衢州市柯城区百汇路41号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检测,方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32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2020年6月7日晚,方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

  柯城区检察院认为,方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时的酒精含量不高,且无其他从重情节,本可从轻处罚。但因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在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不思悔改,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社会影响恶劣。同时,因其没有悔罪表现,有再犯罪的危险,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因此,在方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了上述量刑建议。

  承办检察官提醒,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始于行。切莫存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上路行驶,平安出行,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编辑:赵亚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