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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首先由平山县人民检察院介绍了案情,并用PPT了展现了城乡结合部垃圾处置监管不到位情形,随后各单位对监管职责不清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并结合“三定”规定及法律法规,进一步厘清了职责,解决了部门之间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的问题。一是与部门“三定”相结合。“三定”规定是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针对部门之间存在争议的事项,县编办根据“三定”规定相关内容进行确认,使部门进一步厘清职责,依法充分履职。二是与法律法规相结合。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针对城乡结合部垃圾处理问题,县法制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晰明了各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责。
最后,与会单位表示将依法履职,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共同推动城乡结合部垃圾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