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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福建7月16日电(通讯员 张丽萍 王海燕)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严防干预司法行为,强化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近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的工作细则,对“三个规定”的重要内容进行再学习再落实。
会上,陈邵根副检察长传达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随后,并结合最高检首次通报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及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为鉴,引导全体干警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
最后,叶建朝检察长指出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如实做好填报工作,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会后,各部门组织干警对“三个规定”进行再学习再讨论,明晰要求,并在司法办案中严格遵守,做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长期任务来抓,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做到规范化、常态化、有序化地记录报告有关事项,有效防止外界干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