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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陵:公开庭审一起涉恶案件
时间:2020-07-17  作者:李敏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6月24日电(通讯员 李敏)7月15日,由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严某等9人多起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据了解,2019年6月27日,公安机关以被告人严某、龚某、吴某、侯某等8人涉嫌寻衅滋事向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市、县两级扫黑办高度重视此案的侦办工作,实行市、县主要领导包案督导,市、县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形成打深打透、深挖彻查的合力。2019年12月23日,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7月15日,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以来,被告人严某、侯某、吴某、刘某、华某等9人(其中华某已判刑)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江陵县郝穴镇及熊河镇部分区域,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多次借故生非、逞强耍横,为非作恶,实施了随意殴打他人,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任意毁损公私财物等多起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严某为首,吴某、龚某、严某为主要成员,侯某、刘某、朱某、阳某、华某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严某系该恶势力集团的组织、领导者,应当按该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吴某、侯某等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依法宣判判决结果。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