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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宜秀:无证+售假,法律会让你无所遁形
时间:2020-07-17  作者:李佳丽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安徽7月17日电(通讯员 李佳丽)创可贴是我们生活中最常见常用的药品,药房、超市、小商铺等地随处可见可买,小小的一张,低至几分钱,高至五毛钱,其中的猫腻可想而知,且不说这小商铺是否有销售资格,就连这个创可贴是真是假都令人生疑。甚至误用假药,不仅不能治病,反而可能掩盖病症,延长病程,并且因贻误治疗而致病情恶化,严重者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近日,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对宜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某甲非法经营案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高某甲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该案是安庆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宜秀区检察院经审查查明:高某甲在安庆市开发区光彩大市场经营一商铺,2015年123日至2016718日期间,高某甲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明知是假药,仍多次从上家李某某(已判刑)处购买数百箱假创可贴后在其经营的商铺对外非法销售,从中获利1万余元。 

  检察机关将该案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通知了本院的公益诉讼部门以公益诉讼方式追究高某甲的民事责任,该做法不仅可以加重违法成本,还有利于规范食药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案件审理期间,宜秀区检察院发现被告人高某甲与证人串供,并且隐瞒了其父亲高某乙参与作案的行为,随后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其父亲高某乙立案侦查,并对侦查取证工作进行全程介入引导,最终查明被告人高某甲伙同高某乙非法经营假药共计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认为二人均涉嫌非法经营罪,遂将高某乙补充起诉至宜秀区人民法院确保不枉不纵。后被告人高某乙被宜秀区法院同样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食品药品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重点话题,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检察机关对该起非法经营假创可贴案件采用刑事追诉和提起公益诉讼的形式加大打击力度,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公共利益安全产生了积极影响,对市场上无证经营假药的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突出发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 

  最后,检察官提醒:购买药品时不要贪图便宜,应选择正规渠道,认清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单位,并了解药品的生产和使用日期以及使用方法,避免出现意外。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