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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检察官阿姨给我们送“宝典”啦!
时间:2020-07-17  作者:张琴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南7月17日电(通讯员:张琴)“同学们,超超是昨天过的八岁生日,跳跳是明天过八岁生日,他们今天都拿出500元钱去订生日蛋糕,他们的行为有效吗?” 

  7月16日上午,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新成立的“星检说”普法宣讲团副团长周程走进长沙华夏实验学校,为二年级的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治课。 

  “检察不是检查。《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就是通过监督法律的实施,来守护大家美好生活的人。”首先,周程通过解释“检察”二字让孩子们对检察院有了一个基本认识。 

  “最近宪法妈妈生了一个很特别的孩子,因为它是第一个以法典命名的孩子,它的名字叫《民法典》。它也不是宪法妈妈突然生出来的,而是由宪法妈妈以前的9个孩子合体而成,被称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人的一生都要用到它。是不是很厉害?”一边说着,周程将这本“宝典”送到孩子们的手中,用活泼易懂的语言向孩子们讲解《民法典》重大意义,通过生动有趣的PPT并结合与孩子们学习、生活紧密相关的常见案例,进行法律小常识的问答互动,帮助大家有针对性地理解法律规定,让他们对民事行为能力、高空抛物等民法概念有了深刻认知。 

  “接下来,我要请大家和我一起破个案。小飞的妈妈经过一栋高楼下时,被楼上掉下来的一个苹果砸伤了头,她的医药费应该由谁承担?”检察官向孩子们提出高空抛物的责任承担问题。“谁丢的苹果谁赔!”“找物业赔!”孩子们争先恐后说出自己的答案,童言稚语透露着孩子们的对法律问题朴素而认真的思考。 

  讲完了高空抛物的民事责任承担,周程又讲了一个高空抛物被判刑的案例,告诉孩子们切勿因贪玩而往楼下扔东西:“高空抛物致人受伤或财物受损会构成侵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高空抛物的行为还可能涉嫌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讲完案例后,周程还邀请孩子们朗读了高空抛物的相关法律条文,让孩子们对法律语言有了初步体验。 

  通过短短一个小时的法治课,周程让“宪法”、“民法典”、“检察官”等字眼走进孩子们的心里,提出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期待。 

  “我觉得《民法典》太有意思了!”上完课后孩子们说道。“这样的一堂课真的非常有意义,能让孩子们对法律尤其是《民法典》这样有重大意义的法律有了初步的认识,从而树立法治意识,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长沙华夏实验学校德育主任周湘文对本次检察官进校园法治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