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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区:找准三个着力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时间:2020-07-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7月22日电(通讯员 张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荆州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案内”“份内”和“常态工作机制”三个着力点,为企业复工复产扫清难点、痛点、堵点。 

  一、份内的事不含糊。一是建立驻企业首席代表制度。检察长作为“四大家领导”包保荆州区4家重点企业,常务副检察长作为驻企业首席代表,负责协调员工返岗、汛期防涝排滞等复工复产具体问题。建立日常联系微信群,实地进厂区、入车间,针对联系企业反映的厂区门前土地权属、道路树木遮挡厂区光线、企业发展亟需土地等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参与协调解决。二是巧抓脱贫攻坚与助力企业结合文章。通过鼓励干部职工购买因疫情滞销的鸡蛋、大米等农产品,开展消费扶贫,助推民营企业渡过难关。全院132名干部职工按人均500元节日慰问标准,共购买农产品66000元。精准对接企业用工和贫困户就业供需端,帮助解决贫困户就业问题131人,缓解企业复工复产以来的用工紧张状况。三是“加速度”响应企业最大检察诉求。积极与区工商联对接,了解到企业的最大检察诉求集中体现在希望检察机关给予更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服务。针对这一诉求,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三百工程”建立的联系渠道、检察服务站等平台,迅速响应企业法律咨询诉求。如通过提供法治思路帮助全区重点企业荆州市某商储中心有限公司合法合规收购土地,解决其经营难事。荆州某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与8家企业有债务纠纷官司。该公司早年收购过一土地,一直未用于生产,现某商储中心与某羽绒制品达成磋商协议,欲购买该地用于扩大经营发展冷链物流产业,但因顾虑某羽绒制品官司缠身,害怕不能正常收购。某羽绒制品则担心一旦拍卖,各路债主蜂拥而至,无力应对。荆州区检察院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区法院、城南开发区管委会沟通协调,决定由区法院执行局来组织该土地拍卖,然后按执行程序执行拍卖款,从而解决了双方企业的顾虑。 

  二、案内的事要敏感。一是严格依法把握起诉条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济活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如办理吴某涉嫌危险驾驶案中,吴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未产生危害后果和恶劣影响,且系湖北某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整个公司运营活动的管理,如不能继续工作对整个企业影响较大,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二是慎重使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对民营企业“四类人员”涉嫌犯罪的,通过逐案逐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保障企业家人身合法权益。如办理杨某兵、杨某、李某凤3人串通投标案中,考虑到案件主要事实已查清,从犯杨某为钟祥市重要建筑企业之一的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从犯李某凤为该公司资料员,二人自愿认罪认罚,且该公司出具二人的岗位职责及在押对公司经营运转的影响说明,为保障企业更好复工复产,经认真审查后,对二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三是依法妥善办理疫情期间民商事纠纷申请监督案件。如在办理荆州市某印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中,申请监督人由于一份前股东签订的担保合同,需承担2000多万元借款连带担保责任,若被法院执行将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荆州区检察院接到申诉材料后,积极向该公司和区法院了解相关案件情况,一方面向法院提出暂缓执行的建议,另一方面制定出详细调查方案,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四是探索运用“互联网+检务服务”优化办案方式。如疫情初期在办理吴某音、朱某倩等2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犯罪嫌疑人程某涉案数额不大,情节轻微,认罪悔罪,且正在外地一民营企业工作。为避免其丢掉工作,同时减少对该企业的生产影响,承办人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在第三方律师视频在线的情况下,程某完成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 

  三、常态的事要常做。把握学习培训、法治宣传、业绩考核等重点环节,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一是岗位大练兵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守纪律、强素能、促公正”岗位大练兵活动,选取涉企案件开展公诉比武、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提升专业化办案组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素能。二是释法说理贯穿服务始终。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线上新媒体+线下面对面沟通”多形式的法治宣传,其中实地走访宣传4次,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发布涉复工复产信息10余条。三是实行硬考核制度。在检察官业绩考核细则的制定探索中,加大权重,充分体现对办理涉企案件“三个效果”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