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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福建7月21日电(通讯员 林威)根据高检院第十检察厅《关于对河北等九省检察机关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进行专项调研的报告》中分析的九大问题,华安县检察院对2017-2019年办理的46件信访件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卷宗材料进行线上线下逐一自查,并向经办人员核实,发现存在回复或答复留痕不完善、内容较为简单、部门之间未形成答复合力、线下办理后未录入统一业务系统、部分信访件未制作卷宗等问题。为避免今后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华安县检察院建立信访留痕机制,对所有来信来访一律由内勤负责统一接收,建立台帐,注明信访来源、数量、接收时间等。对于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接收的信访件,在第一时间注明时间和相关访问地址、联系方式,并做好详细记录;上级交办、转交的信访件做好特别标注,并明确交、转办的主体和办理期限;其他业务部门移送的信访件由具体移交人签名留痕,明确来源;建立预警提醒机制。在信访件办理期限到期前10日提前预警承办人做好办理结果或者办理进展情况的答复。同时由一检察辅助人员跟进一件信访件的办理全过程,建立一件一人机制,实现“件件有人、件件到人”;建立联合答复机制。为克服经办人员不太擅长信访答复工作,控申人员不熟悉案件情况的实际问题,建立控申人员协同经办人员联合答复模式,做好对案件处理结果的答复和释法说理,实现息诉罢访。对上级院交、转办的信访件,均进行二次答复;建立办信访归档机制。全面启用信访系统2.0,及时、完整、准确录入信访信息,做到信访底数清、情况明,并将办结的信访件装订成册按时移交档案室归档保管。同时定期开展信访件自查,并给予经办人员解释申辩,为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形成合力。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