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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石首:最高十八年,这个“市场义务监督队”被一审宣判
时间:2020-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7月23日电(通讯员 杨平)近日,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计高洪等2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贷款诈骗罪、危险驾驶罪一案被一审宣判。其中,对被告人计高洪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20名被告人判处十个月至八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数额的没收财产及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案情回顾 

  被告人计高洪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韩力、陈遵义等多人成立“市场义务监督队”,多年来有组织地以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检查、扣押没收等违法犯罪活动,垄断石首城区的生鲜肉供应市场,对群众形成了心理强制,破坏了国家对行业的管理,在当地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和生活,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损害党和政府威信。 

  

  “1+4名” 

  受理该案后,石首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抽调1名副检察长、4名业务骨干,组建了案件办理专班。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案件办理公正性。多次召开党组会、检委会进行案件办理情况分析及研讨,集思广益,为案件办理增添助力。 

  “50余本,30余万字,300余页” 

  该院办案组反复阅看案件卷宗,严把证据关,将50余本近万页卷宗材料反复阅透,完成了30余万字的阅卷笔录,多次与公安局召开案件讨论会,就证据收集、定性、黑财证据收集方面进行研讨。为避免漏罪,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及时制定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经补充侦查,补充23起强迫交易犯罪事实,补充追诉1人,补充各类证据材料多项。形成了300余页的审查报告、做到了犯罪事实清楚可查,案卷证据清晰详尽。 

  “22条,5000万元,2份” 

  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加强同纪监委、行政机关协调配合,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向纪监委移送线索22条。纪监委立案办理15人,对13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把清查黑财贯穿于刑事诉讼活动始终,在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刑罚执行环节严把黑财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监督查封、扣押、冻结涉案存款、现金15万元,股权6处,土地房屋16处,湖泊经营权1处,车辆6台,总计价值5000万元。同时,严格将企业、个人合法财产与涉案黑财区分开来,坚持黑财一分不放过,合法财产一文不多取,既依法惩治涉黑涉恶犯罪,又严格落实民营企业保护和公民合法权益保护要求。主动立足检察职能,分别向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发送检察建议各一份,两单位均高度重视,并给予了书面回复,有效促进了行业治理。 

  “17+2人” 

  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本案共21名被告人,其中17名被告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名被告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彰显了司法温度,促进了社会和谐。 

  “30页、5万、400页” 

  办案组认真细致,积极做好庭审预案,撰写了30页的起诉书,5万余字的举证提纲,400多张多媒体示证PPT,精炼全面的涵盖整个案件犯罪事实。为确保不出差错,对所有材料字斟句酌,修改三十余次,最终在庭审时,做到了举证、质证有理、有力、有据、有节,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树立了良好的公诉人形象,充分展示了公诉人公正的一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理性、文明、平和。 

  一连串的数字,见证了办案过程的艰辛。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不懈努力,该案办理取得较好成效。经庭审,合议庭认为,检察机关对计高洪等21名被告人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对涉案财产的处置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均予以采纳,作出以上判决。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