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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东山县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为推进该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生态旅游岛·漳南核心区”建设目标。今年来,福建省东山县检察院坚持“打击惩治生态领域犯罪为手段,预防修复为目的”的生态理念,建立修复性司法、生态环境修复以及生态补偿等工作机制,弥补违法犯罪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致力“生态检察”;去年至今,该院办理生态犯罪案中,批捕3件4人,提起公诉6件9人;该县金銮弯珊瑚礁生态保护区监督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系统优秀立案监督案件,一份生态修复《检察建议书》受到当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被评为福建省检察系统十佳“检察建议书”;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
一直以来,福建省东山县检察院发挥生态检察职能作用,致力参与美丽生态海岛建设,依法惩治生态违法犯罪,参与修复治理海洋生态环境,为东山海岛碧海蓝天、青山绿水作出检察机关积极贡献。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