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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福建7月28日电(通讯员 林威)华安县检察院紧紧围绕“生态立县”的绿色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立足九龙江北溪贯穿全境的地理实际,探索提供覆盖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的综合检察产品和检察服务。 2018年以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破坏九龙江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6件8人,提起公诉27件35人;立案办理九龙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2020年6月,为以更大决心、更广思路、更实举措,切实保护水环境、提升水质量,用好水资源、做好水文章,不断增进群众生态福祉。华安县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提出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活用“自侦”,在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办案中持续借鉴运用自侦办案的思维方法,通过实地侦察、暗访、线上定期在政务网站、新闻报道等渠道,广泛收集破坏九龙江生态环境的信息线索。如2020年4月,本院干警发现家附近常有车辆运载大量建筑垃圾,通过实地追踪侦察,发现位于漳永高速公路罗溪大桥下西江溪河道范围内存在直接随意倾倒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的现象,及时向属地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接到检察建议后,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加强所辖区域河道的日常巡查力度;巧借外力。设立驻县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加强与县水利局(河长办)、林业局、环保局、农业农村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及时获取涉水污染犯罪线索。如2018年1月,接县河长办移送漳州某石材有限公司违法排污的线索,及时介入调查,发现该公司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且存在直排生产废水至丰山溪(浦口)流域的行为,及时向环保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支持其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最终环保局对该公司行政处罚20万元并督促其依法整改,目前该公司环保设施已完成验收;发动群众。通过检察开放日、深入镇村(社区)开展集中宣传等方式,充分发动群众举报线索。目前已向群众发放《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工作宣传手册》2000余份,获取线索20余条。如2020年2月,接群众反映华安县境内一家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将污水直排九龙江流域的线索,立即派干警前往实地调查了解,发现该公司经营的养殖场将养殖池消毒水通过地漏直排入西江溪流域,同时还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建过滤池等环保设施的违法行为,及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支持环保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最终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行政处罚35万元并督促其依法整改。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