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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北:这个部门刚成立两年就被评为全省先进
时间:2020-07-30  作者:彭寰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7月30日电(通讯员 彭寰)“近日,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表彰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先进部(局)室、先进检察官(检察人员)的决定》中获悉,江北院第二检察部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部(局)室。

  先试先行,打造办案新团队

  2018年,江北院率先探索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与驻监检察日常监督内部分离,新成立刑罚变更执行监督部,组建专业化团队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有效破解了巡回检察背景下办理减刑、假释监督案件和驻监检察日常监督“两手都要抓,两手都抓不好”的难题,该探索在全省派出院内设机构改革中被借鉴,统一设置为第二检察部。

  规范办案,优化监督新模式

  坚持“内强素质,外重作为”,在省院第五检察部的支持下,江北院第二检察部开展审查减刑、假释案件二段式改革,从对监狱的“拐杖式”监督转变为“共赢式”监督,并着力在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的规范化、专业化上下功夫,细化办案标准,规范办案流程,在司法实践中探索出具有江北特色的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办案模式,形成的《江北院关于优化减刑、假释办案程序的考察调研报告》获省院领导的批复推广,《巡回检察背景下优化减刑假释办案程序的思考》被最高检《检察研究参考》内刊报道,被《中国检察官》杂志采用。

  聚焦主业,彰显检察新作为

  2018年以来,着力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增强减刑、假释办案质效。严格把握扫黑除恶、财产刑执行专项工作要求,在审查职务犯罪、涉黑犯罪罪犯减刑案件中,纠正不当提请减刑23件,监督从严减刑幅度91件;对有能力履行而未履行财产性判项的罪犯减刑提出监督意见218件,促使561名罪犯主动履行财产刑890.6万元,其中,监督28名涉黑罪犯履行财产性判项70.9万元;强化类案检察监督,针对个案中发现的普遍问题以点带面开展类案审查,共发出《检察建议书》12份,起到了“一份检察建议监督一类案件”的效果;强化审判监督,向法院发出127份减刑相关检察意见,均得到采纳。

  智能升级,助力执检新成效

  成立“刘冲劳模创新工作室”,研发 “执检小精灵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开发出系列智能轻应用,共取得7项研究成果,实现了执检子系统案卡一键填录、法律文书自动生成、减刑幅度智能研判等功能。“执检小精灵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获得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权威认证,“刘冲创新工作室”被命名为“荆州市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工作室研发成果被省内外20多个执检院借鉴采用。

  提升素能,锻造队伍新本领

  第二检察部对标“四化”队伍建设目标,依托“全员实化培训”“三个平台”等,持续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干警撰写的36篇原创稿件被各级媒体转发,12篇信息被省院、最高检转载,2篇调研文章被《中国检察官》《人民检察·湖北版》等杂志采用;办理的刘某减刑监督案被评为全省2018年度优秀案例,并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先后获得“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一等奖”“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荆州市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称号。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