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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额尔古纳:市检察院首次召开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0-07-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内蒙古7月30日电(通讯员:丁杨)近日,额尔古纳市检察院首次召开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第二检察部主任宝江主持,就葛某某、张某某分别与甲公司及乙农垦公司之间债权转让纠纷两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展开听证,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及2名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听证。

  案件一:葛某某经营的打井服务部与甲公司之间存在承揽合同纠纷,经额尔古纳市法院民事调解认定甲公司在2019131日前给付打井服务部打井施工费及逾期利息。甲公司到期未能给付,将其对乙农垦公司的到期债权转让给打井服务部,乙农垦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葛某某到额尔古纳市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乙农垦公司认为葛某某打井服务部打井的眼数、地点均与约定不符,不应按原审数额给付。

  案件二:张某某与甲公司之间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额尔古纳市法院民事调解认定甲公司在2019530日前给付张某某工程款及利息。甲公司到期未能给付,将其对乙农垦公司的到期债权转让给张某某,乙农垦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张某某到额尔古纳市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乙农垦公司认为张某某修路的路线与约定不符,不应按原审数额给付。

  召开听证会前,检察官调取案卷材料,对案件证据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听证会过程中额尔古纳市检察院严格依法秉承公开、公正、中立原则,依次按照事实调查、双方辩论、最后陈述等法定环节有序进行,听证程序合法规范,评议中听证员认为两起案件的实际工程已施工完毕,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进行充分沟通,乙农垦公司未充分履行监管职责,造成打井数量、位置及修路路线产生分歧,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促成双方执行和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听证会后经过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双方当事人同意和解,对具体数额将做进一步协商。

  本次听证会是额尔古纳市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关于公开听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通过公开听证,充分了解当事人诉求,通过更加深入的释法说理,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