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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芙蓉:网络投资需多加谨慎,高额返利处处是坑
时间:2020-07-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南7月30日电(通讯员 王艳)利用他人贪图高额返利的心理,被告人闫某以能够帮忙投资高回报项目为由实施诈骗,非法获利人民币7500元。2020722日,这起由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闫某诈骗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闫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红包引诱,顺利上钩 

  身在长沙的被告人闫某与身在郑州的被害人郭某在某微信群中相识。两人互加微信好友后,闫某经常向郭某宣称自己参与了许多网络投资项目,并已领取高额利息回报。为了让郭某相信其推介的投资项目很赚钱,闫某还向郭某发送了大量的领取大额微信转账红包的截图照片、个人当日收益破万的照片、喜提豪车的照片,并大肆鼓吹自己躺着就能帮郭某赚到钱。郭某见此,不禁怦然心动。 

按时返利,获取信任 

  20202月底,因疫情赋闲在家的郭某正为生计发愁,闫某又向郭某发来信息,邀请郭某一起“赚钱”。202031日,在未曾与闫某谋面,甚至连投资项目的内容都不清楚的情况下,郭某向闫某转账2000元。得手后的闫某并未就此罢休。为了“放长线,钓大鱼”,闫某按照约定,在收款日起的每五天,也就是36日、11日、16日、21日,分别按时向郭某支付了返利款500元。顺利收到高额返利的郭某欣喜不已,认为该笔投资时间短、收益高,便立即又在2020322日追加投资8000元。 

沉浸在领取到高额返利的喜悦中的郭某,未曾意识到,该笔2000元的返利,仅仅是自己支付的本金,闫某所称的“投资”压根就不存在,更没有产生任何收益。 

收款隐匿,投资空空 

  果不其然,2020326日,当郭某催促闫某支付返利款时,闫某在再三推脱之下才转账500元,并要求郭某继续追加投资。在遭到郭某的拒绝并提出要回本金10000元的情况下,闫某原形毕露,删除微信好友,销声匿迹。意识到被骗的郭某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闫某未投资任何项目,发给郭某的领取转账红包的照片等均系闫某伪造,诈骗所得7500元已全部被闫某在网络赌博中输光。等待闫某的是法律的严惩。 

  办案检察官表示:本案中,骗子的手法并不高明,但之所以屡有被害人上当受骗,往往是因为骗子许诺的投资回报过于诱人,公众又缺乏理性判断所致。通过这起案例,检察官充分揭示骗子的作案手法,以此提醒广大公众:网络投资是一种高风险的活动,对明显高出市场平均收益的投资要保持警惕,不要被暂时的高收益所迷惑,不要相信“稳赚不赔”的说法,毕竟“天上不会掉馅饼,地上处处是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