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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山:平山县检察院继续开展“党员之星”述评活动 推动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时间:2020-07-31  作者:刘晓霞、于柳杨、徐文元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河北7月31日电(通讯员 刘晓霞、于柳杨、徐文元)

    平山县检察院为持续加强党支部建设,深入推动业务和党建相融合,藉“向印习平同志学习”活动的热潮,继续开展第二季度“党员之星”述评活动,进一步鼓舞士气,弘扬正气,突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全体党员积极作为、争相奉献、甘于担当、勇创佳绩的工作热情。 

  通过述评活动,2020年第二季度评选出的党员之星为:王欣、侯晓寒、于柳杨三名同志。 他们的先进事迹如下: 

  

  王欣,女,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欣同志自2019年10月担任未检检察官助理以来,共协助未检承办检察官办理批捕案件5件5人,审查起诉案件6件9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3件4人,提出纠正违法5次,发出检察建议2份。疫情期间探索法治教育新模式,共推出6期法治“云”课堂网络课程并成功当选石家庄市“春晖”法治巡讲团成员。调研文章《关于不作为犯罪中正当防卫者保证人义务的思考》被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第10期检察研究采用,《认罪认罚视野下关于值班律师制度的思考》被《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采用,《“三权分置”理论在农地抵押制度中的可行性分析》被《楚天法治》采用。 

  

  侯晓寒,女,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自2019年8月参加检察工作以来,侯晓寒同志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锐意进取,不怕吃苦、任劳任怨,保持了优秀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得到了领导、同事的认可和好评。2019年到第二检察部工作以来,共协助检察官办理民事监督案件3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行政监督案件4件,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从调阅案卷、现场勘查、制作笔录、协助审查、起草法律文书、撰写典型案例、信息等,都能高标准完成任务。《民法典》颁布以来,她录制了“云”课堂视频,积极开展《民法典》宣讲。侯晓寒坚持“学习强国”日常学习,2019年,获得平山县“学习强国”学习标兵荣誉称号。 

  

  于柳杨,男,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2020年以来于柳杨同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了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将所负责的工作做到极致。严把案件受理关、出口关,对受理案件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流转、当日移送。2020年上半年共受理流转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8件102人,受理流转审查起诉案件150件213人,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16条,重要案件信息39件,法律文书129份。录制《人的一生与民法典息息相关》宣传《民法典》视频一期,成功当选平山县县委讲师团讲师。其所撰写的《人民监督员制度运行现状与发展途径》一文被市院案管部推送至省院,又被省院推送至最高检。 

  王欣、侯晓寒、于柳杨是平山县检察院党员干警“向印习平同志学习”的优秀代表,院党组和机关党支部号召全体党员和干警向身边的楷模学习,学习他们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过硬的工作作风和业务力能,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奋力拼搏,在推进检察工作和服务人民中展现党员的风采,奏响时代的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