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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八一建军节前的拜访
时间:2020-08-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河南7月31日电(通讯员 李国栋 张宝烨)“老李哥,我是灵宝市检察院的杨宏平,咱前几天见过面的,这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同志,今天拜访您,来给您家悬挂光荣牌和发放相应军属奖励的。”7月31日,在河南省灵宝市五亩乡东庙村现役军人李某某家中,杨宏平握着现役军人李某某父亲的手热情地说道。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3周年来临之际,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会同灵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工作人员驱车30多公里,到他家进行慰问。 

  “非常感谢检察院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领导,专程为我家悬挂光荣牌、还发了500元的奖励,我非常高兴,非常知足……”老李哥忙着招呼大家,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笑的合不拢嘴。   

  

  这还要从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说起。7月15日,该院收到上级检察机关交办案件线索,迅速进行调査核实,灵宝市五亩乡东庙村现役军人李某某于2013年9月入伍,现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服役,2014年被评为“优秀士兵”,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三条、《河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第十八条、《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规定,应享有悬挂光荣牌和相关奖励等合法权益。由于种种原因,军人李某某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相应保护。 

    

  

  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于2020年7月31日向灵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该局积极履行职责,对李某某家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悬挂光荣牌执行相关奖励,进行妥善处理;举一反三,在职责范围内全面排查类似问题、积极稳妥处置,将军人合法权益保护落到实处;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做好军人军属权益的政策法律宣传工作,提高工作水平。该院积极同灵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沟通,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履职,表示立即整改落实,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随后,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与灵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工作人员又驱车到函谷关镇马寨村现役军人马某某家中进行慰问,向其家中悬挂光荣牌,发放1000元奖励金。 

    

  

  军人为保家卫国付出自已的青春,甚至生命,全社会应当拥军优属,关怀、尊重军人,激励部队官兵建功军营、报效祖国。光荣牌虽小,却是褒扬为国家、国防和人民牺牲奉献的荣誉载体和象征,应当得到尊重和爱护;相关奖励虽少,却是对军人的一种肯定。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履行检察职能,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积极同灵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将军人合法权益保护落实、落细、落具体,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增强军人军属荣誉感,形成全社会拥军优属良好氛围,激发广大青年参军报国热情,激励军人革命斗志、贡献青春,更好投身祖国的军队国防事业当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