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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姜堰:检察官走进“青少年事务社工”特训营
时间:2020-08-02  作者:孙 岑 王 慰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苏8月2日电(通讯员 孙 岑 王 慰)“哪些情形属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规定的范围?”“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可以发挥哪些作用?”

  7月31日下午,姜堰区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汤琼应邀走进2020年度姜堰区“青少年事务社工”特训营,解读《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相关规定,与大家分享自己通过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经验收获。全区各镇(街道)团委负责人、拟报考青少年事务社工的团员青年现场聆听了讲座。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今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讲座中,汤琼紧扣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题,详细阐述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出台意义、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生动解读,具有很好的针对性和实务性,受到大家充分好评。

  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离不开社会的广泛关心支持,对从事相关工作的检察人员综合素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去年6月,经充分准备,汤琼顺利通过了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社会工作师)考试,为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增添了专业“砝码”。今年,姜堰区各镇(街道)不少团员青年踊跃报名参加社工证考试,汤琼结合自己通过考试的经验收获,主动分享备考“攻略”,勉励大家树立信心,努力学习,积极迎考,不断提升综合工作能力,为青少年社会工作做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