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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安:坚守初心 守望正义——记全省“先进检察官”王俊娥
时间:2020-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8月4日电(通讯员 夏海燕)近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文,对全省一批先进基层院、先进部(局)室、先进检察官(检察人员)进行了表彰。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王俊娥被评为先进检察官(检察人员)。 

  王俊娥,女,1991年出生。2013年参加工作,现为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2019年入选湖北省刑事检察人才库,2020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检察官”。 

  肯钻研,信仰坚定 

  2016年3月,初入公诉部门的王俊娥将挑战当做机遇,迅速转变角色适应工作。几年来,她始终以“法律人”的职业精神严格要求自己,也深知自己责任的重大,对参与办理的每件刑事案件,她都保持着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仔细研读法律、分析证据性质、查明案件事实,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余某某受贿案是该院办理的第一个正处级职务犯罪案件,28册卷宗、135笔受贿,作为一名公诉新兵的她没有退缩,而是一头钻进枯燥的卷宗之中,抽丝剥茧,运用EXCLE表格将一百余笔受贿行为与行贿人逐一对应,实现可视化举证、质证,最终指控的每起犯罪事实均被法院认定。 

  在办理彭某运输毒品案件中,公安机关以彭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移送审查起诉,通过对卷宗材料进行分析,她发现彭某系帮人代购毒品,在运输途中被抓获,且查获的毒品超过了50克,可能构成运输毒品罪。但是罪名一旦变更,嫌疑人面临的刑罚将由有期徒刑7年以上,上升至15年,影响重大。法律是严格的,为准确适用法律,她认真审查案卷,查阅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等,针对该问题结合事实、法律撰写了详细的分析报告向检察官汇报,经过部门讨论,决定对彭某以运输毒品罪提起公诉。最终该观点得到法院的支持,以彭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讲奉献,追求极致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为确保涉黑恶案件的及时、顺利起诉,王俊娥主动承担起办案压力,提前介入陈军等人破坏基层政权型涉黑案件,对公安机关的取证方向提出几十条可行性建议。因该案在当地引起各级领导及广大群众的强烈关注,面对54册卷宗,一个半月的办案期限,她放弃节假日的休息时间,主动加班加点,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对案件事实逐一进行梳理,形成10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客观全面反映案件事实,有力保证该案在45天内提起公诉。在办案过程中,她还坚持边查边补,不断充实证据材料,及时发现和补强瑕疵证据,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补充证据材料10余册,保证案件质量,提高诉讼效率。  

  案件移送法院后,她与办案小组的成员一起精心打磨庭审讯问提纲、庭审答辩提纲及公诉意见,针对每起犯罪事实制作详细的分类举证提纲,不断修改,不断精炼,对在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对策和临场应变措施,最终保证了庭审效果的最大化和出庭的圆满成功。 

  勇担当,履职尽责 

  法治教育,是她的柔情,每年的法治进校园总有她的身影。2018年,王俊娥主动联系教育局,形成法治进校园的工作联系机制,组织了法治巡讲团,承担法治授课任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学生们了解如何保护自己、如何防范校园欺凌,一个个脱口而出的案例既是她办案的积累,也是传递法治力量、增强广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桥梁。 

  敢争先,砥砺前行 

  作为一名检察人,她始终保持敢于争先、开拓奋进的干事精神,多渠道锻炼自己的业务能力与综合能力。遇到办案疑难点,注重总结经验,及时整理,先后多次承担省级课题调研任务,参与完成了《浅析如何区分公错与私罪》、《公诉工作如何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行政公益诉讼中诉前检察建议质效问题研究》等调研论文,分别发表于《人民检察》、《长江大学学报》、《中国检察官》等杂志。工作中的积累,为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使她迅速成长为一名业务专才、办案能手。   

  坚守初心,守望正义,这就是王俊娥。六年多的检察工作时间里,她始终牢记法律人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每起案件,及时准确办理;对每份证据,认真仔细审查;对每名嫌疑人,耐心细致释法说理。以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在自己的点滴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的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