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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湖北8月4日电(通讯员 张庆培)“检察官你好,除了你们检察建议中提到的3家餐馆,目前我们还全面检查了中心城区1458家餐饮单位,对发现有涉及‘野生、长江’字样的菜单没收了1627张、户外招牌责令整改更换了236家,效果特别明显,‘野味’现在市面上基本上看不见了。下一步,针对长江十年禁捕的执法宣传、市场监管,我们也会主动积极作为”,2020年7月30日,公安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在对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后续跟踪监督中,接到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来电。
今年2月,全国人大出台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湖北荆州检察机关应势而动,开展了针对野生动物保护的专项检察监督行动。公安县检察院干警在调查走访中发现,《决定》发布后,县城中仍然有部分餐馆、农庄打着“野味”的牌子违规经营:曾埠头村三组的一家农庄在从事野兔野鸡收购加工、环城路一家餐馆在售卖野鸭、荣军路一家私厨招牌注明有野生乌龟……
“国家已经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食用,这些餐饮单位违规经营主要是受利益驱动,但更重要的是反映出我们相关职能部门的履职监管存在漏洞,使得《决定》贯彻落实打了折扣。”2020年5月11日,公安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发出了该院今年第17号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要求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的执法宣传,同时加强对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餐饮服务许可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能力和水平。
2020年7月6日,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回复落实检察建议情况:对三家餐饮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成立专班、明晰责任,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在全县范围开展以农贸市场、冷冻库、餐饮店铺,以及户外招牌、名称字号、菜单菜谱等为重点的市场整治,并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便民栏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共同树立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