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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检律会商,共同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在院控申检察接待大厅设置律师来访“绿色通道”、接待律师的专门窗口和律师接待室,由一名业务素质高、沟通能力强的专职检察官负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与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协建立工作会商和线索移送机制,每半年与公安、法院等相关单位进行一次联络会商。与县司法局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检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联席会,详细介绍中国检察网“12309”与律师相关的功能模块,就律师如何在“12309”进行案件绑定、案件信息查询、预约阅卷等进行实务操作演示,双方就进一步加强共促共建,共帮共扶,构建新型检律亲清关系达成共识。
畅通信息共享,拓展接受案件线索渠道。开辟检察服务热线,提倡和鼓励律师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箱等形式提供案件线索,拓宽律师维权渠道,对于阻碍律师执业权利的控告申诉案件,全部依法依规受理,环环留痕备查。落实和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律协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信息共享机制,第一时间互相通报律师控告申诉线索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律师职业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查询和掌握律师身份信息、执业证信息和执业状态。
聚焦问题导向,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将保障律师的会见、通信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妨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的情形等五个方面作为监督重点,积极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在决定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批准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调)查以及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提出抗诉、重新鉴定等决定后的一个工作日之内,由案件承办人将相关决定内容以及案件承办人姓名、法律职务和联系方式告知代理律师。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过程中,在规定期限内将案件承办人姓名、法律职务、联系方式以及案件审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并由案件承办人在同日内告知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确保律师知情权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对律师因依法履职受到打击报复的案件,积极协调其他检察业务部门提前介入,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中作用。根据《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巩固和加强值班律师参与接访的制度建设。充分尊重值班律师,对值班律师提出的个案意见认真研究,不予采纳的,当面沟通反馈;定期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值班律师建议。对律师代理申诉案件的,充分听取律师意见,采纳情况入卷并及时反馈。参与接访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可以通过提出意见建议、依法导入法律程序、评査纠错、参与公开听证等方式,引导信访人理性对待诉求。自建立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以来,律师在该院接待室先后24次参与接待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为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初信、初访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