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6423400
010-86423408
德兴市院民行部门审查后认为,德兴某管理公司2020年5月民事起诉与其2019年9月的前诉符合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金额相同、诉讼请求相同,属重复起诉。德兴法院以原被告相同、案由相同再次受理立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属重复立案。近日,德兴市院向德兴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法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准确审慎把握适用受理立案规定,认真审查查明是否构成重复起诉并作出相应的法律裁判。德兴法院采纳了该院检察建议,做出了相应复函,并随后作出民事裁定,驳回德兴某管理公司的起诉。德兴市院通过该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成功办理,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公正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