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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鲤城:一封信件引发检察机关“破冰行动”
时间:2020-08-10  作者:  新闻来源:鲤城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鲤城8月10日电(通讯员 苏绪201968日,孙某接到了承办检察官的电话。三天前,她怀着渺茫的心态寄出了一封信,三天后,她接到了信的回应。电话里,检察官详细告诉她,她的诉求可以受理,但是她必须补充完整申请材料。似有震惊,因为奔波中兜兜转转7年了;似有希望,因为电话里细细索索的叮咛。611日,孙某抱着1周岁的幼儿,还有依嘱咐整理的一沓厚厚的寄托希望的材料,来到了检察院。
  审查材料,制作笔录,告知权利义务,没有太多繁琐的手续,她当场收到了检察院民事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在许检察官的微笑里离开了检察院。走出大门,她还缓不过劲来,回头握住了许检察官的手:“许检察官,这个案件真的有希望吗?”“现在我们还不能回答你的问题,我们必须经过审查,但是三个月内,我们一定会给你一个答复的。”许检察官的话如同一颗“定心丸”,打消了她的疑虑。
  2011年,因为相信自己的老师,她将人民币200万借给老师。这之后接踵而来的诉讼,打破了师生情谊,也将自己拖入了追讨债务的泥潭中。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从此胶着。
一边是群众沉甸甸的重托,一边是案件经年累月几次诉讼纠缠不清的各种关系。民生部承办人吕检察官陷入沉思,面对这样一起案中案,案件执行监督的突破口在哪里?如同一块积寒7年的寒冰,破冰的关键在哪里?由于该执行案件尚有执行异议之诉在进行,案卷无法调阅,案件只能进入中止审查程序。
  可是,三个月的答复期该给孙某怎样的答复呢?中止审查四个字,孙某能接受吗?案件不能这样陷入僵局,既然被执行人戴某每个月都有工资,仅每月划拨其工资1500元给孙某够吗?于是,吕检察官督促法院执行人员调取被执行人戴某的纳税情况,以此为基础重新计算其应查扣的实际工资,提高孙某应收到的执行款项。
  911日,孙某依约来到检察院,她像一个等待希望的人,等着接收来自检察官的希望。“什么是中止审查,不审查了吗?只是建议吗?建议有用吗?我还是什么都没有得到啊!”一句一句的逼问,感觉满满的希望又破灭了。孙某觉得自己是从“心怀希望”到“心怀疑虑”。还是许检察官那样让人信服的笑容,“别急,我们每个月都会将案件进展情况告知你的,只要你相信我们。”那样坚定的眼神,真的可以相信吗?孙某将信将疑。
  1017日,依旧是电话约来了孙某,吕检察官与许检察官笑意盈盈。这次,坚冰真的开始融化了:已建议法院根据核实的被执行人戴某的纳税情况,将每月查扣戴某工资支付给她的执行款项从人民币1500元提高至人民币4500元;建议加大对被执行人戴某去向的追查力度,对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予以处罚,法院采纳检察院的意见。掩饰不住自己激动的笑容,孙某紧紧握住两位检察官的手,7年奔波受到的委屈、威胁、侮辱,她忍不住流下了泪水。

  1122日,孙某依旧抱着孩子,来到检察院,这次,带来的不是那一沓厚厚的材料,是一面鲜红的锦旗——“秉公监督为民排忧,依法维护司法公信”,千言万语化作这句话。